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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文件资料(一)【2】

2013年05月17日09:10        手机看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发改办[2011 ] 776 号,2011 年4 月10 日)

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林业局、能源局、民航局、国务院扶贫办办公厅(办公室):

2011年3 月29 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 (中发[2006110 号)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总结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部署ZOH 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点工作,研究议定有关重大事项。现将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

2011年3 月29 日上午,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出席会议并讲话。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主持会议。联席会议18 个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能源局、扶贫办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列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汇报了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以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进展情况和2011年工作要点,并就提请联席会议讨论的研究制定新时期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文件、适时开展“两个比照”政策调整完善工作、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三个重大事项作了说明。与会同志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自2008 年3 月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以来,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 (中发[2006110 号)精神,按照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的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协调配合,编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全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切实加大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快推进“三基地、一枢纽”建设,大力支持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发展,稳步推进重大改革试点和扩大开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中部六省的共同努力下,中部地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发展活力竞相迸发,呈现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全面繁荣进步、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的良好局面,为保持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中部地区在全国区域格局中的地位也日益提升。 会议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5 周年。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中发「2006110 号文件的要求,深入实施《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三基地、一枢纽”建设为重点,以推动重点地区加快发展为抓手,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可持续发展,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努力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再上新台阶。要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是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三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四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地位;五是支持重点地区加快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六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七是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可持续发展;八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会议强调,做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国内外环境变化对中部地区发展的深层次影响,准确把握中部地区发展的态势和阶段特征,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形成整体合力,为促进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会议经过讨论,议定以下意见:(一)原则同意(( 2 011 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 。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发展改革委尽快印发。(二)原则同意研究制定新时期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文件。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计划报告中有关“研究制订新时期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措施”的要求,在深入总结五年来促进中部崛起工作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中部地区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中部地区在优化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所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由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中部六省抓紧研究起草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文件,并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力争年内出台。(三)原则同意适时开展中部地区“两个比照”政策调整完善工作。鉴于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在全面落实“两个比照”现有政策的基础上,从中部地区实际出发,结合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和新的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对拟比照的政策内容适用性进行认真论证,对拟扩大进入比照范围的县从严控制,待请示国务院同意后再开展相关工作。(四)同意对联席会议组成进行调整完善。根据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提请张平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时对联席会议成员作相应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增列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能源局、扶贫办4 个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后,请各成员单位尽快确认并报送联席会议成员以及司局级联络员建议名单,由发展改革委就调整完善联席会议组成事项专题请示国务院。

出席:发展改革委张平、杜鹰、范恒山,教育部刘昌亚(代),科技部王伟中,财政部李承(代),国土资源部鞠建华(代),环境保护部周建,住房城乡建设部齐骥,交通运输部戴东昌(代),铁道部陆东福,水利部矫勇,农业部张桃林,商务部王雪昆(代),人民银行王宇(代), 国资委黄丹华,海关总署白石(代),税务总局解学智,林业局祝列克,民航局张海东(代)。列席:工业和信息化部顾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李刚,能源局王思强,扶贫办蒋晓华。

(责编:值班编辑、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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