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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年内“营改增”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负1200亿

2013年05月24日14:35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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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 李彤)近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将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2013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营改增’是推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自2012年试点以来成效显著。”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主要从两个方面扩大试点,一是扩大地区试点,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据测算,2013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二是扩大试点行业,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所谓“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是按营业额征收的税种,增值税是对产品或服务增值部分纳税。“营改增”降低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同时也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自2012年起相继在上海、北京等地先行试点改革。

 

(责编:李彤、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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