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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顶层设计诸多难题待解 税总开门征集“答案”

2013年05月24日15:36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促进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被认为是税改顶层设计的重要目标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罕见地开门征集税改“答案”。5月13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一则《税制改革研究项目公告》一放上网,因为其中内容涉及当前各界极为关注的税制改革顶层设计而颇受关注,当天即被业内人士不断地在网上进行转载。有财税专家向羊城晚报记者指出,作为最高税务机关的国家税务总局,用这种发公告的方式,开门征集破解税制改革难题之良方,以往较为少见,因此,这则公告实际上透露出了我国税制改革的紧迫性,以及有关方面目前在加强税制改革顶层设计时遇到的难题与困惑。

顶层设计圈定税改方向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在税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这是《税制改革研究项目公告》中的一句话。

加强税制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虽然已经明确,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财税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和关注的焦点,在理论界,对税制改革的争议更多。

羊城晚报记者注意到,面对这些观点和争议,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制改革研究项目公告》只把其关注点圈定在三个方面,即公告中的三大税制改革研究项目——“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研究”、“优化中国税制结构的方向和路径研究”、“促进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研究”。

而在公告关于这三个研究项目背景和目的的介绍中,关注的重点更是缩窄到几乎就是这几个关键词上:结构性减税、直接税和间接税配比关系、税收制度促进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

“这几个关键词实际上就是对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税制改革顶层设计的勾勒。”“从现在的情况看,这些关键问题不解决,各种矛盾会越积越多。有关部门应该拿出像1994年税制改革那样的勇气,汇聚各方智慧,做好顶层设计,再次启动新一轮内容深刻的税制改革。”一位财税专家这样评论。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告给予研究项目申请人“求解答案”的时间并不长,规定研究项目完成的时限为今年11月30日,这表明了税制改革的紧迫性。

三大税改诸多难题待解

正如专家指出,《税制改革研究项目公告》透露出了有关部门目前在加强税制改革顶层设计时遇到的难题与困惑。

现在,政府部门的任何一点税制改革意向、税收政策调整和有关专家的言论,都会在社会上引发不小的波澜,网上有很多人对税收有这样和那样的意见。这些,无形中成为税制改革的压力。

但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看来,这些现象,是社会公众纳税权利的一种体现,对税收关注程度远高于以前,某种意义上是对公平的一种要求,也是对整个税制改革提出的更高要求。

要成功实现这种更高要求的税制改革,无疑难度很大。《税制改革研究项目公告》对此也有所表露。

以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为例,该公告提到了该如何把握结构性减税发挥作用的领域、时机和力度,哪些税种和税制要素可以以结构性减税的形式先行先试,现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哪些能上升为税收制度安排以形成税收调控长效机制等难题。

至于优化中国税制结构的方向和路径,目前理论界基本达成共识,即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税种结构失衡,间接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占比远超直接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等)占比,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直接税居于主体地位相比,反差很大。在这种税制结构下,商品与服务最终消费的税收负担难以有效降低,所得税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也没能有效体现。因此,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税制改革方向,应该是逐步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有效缩小二者差距。

但近年的税制改革实践和有关税收政策调整,却与这一改革方向不完全一致。如2011年9月份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减除标准后,直接税比重有降低的趋势;近年来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实施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也多体现为企业所得税优惠,影响直接税比重的提高;作为财产税重要组成部分的房产税等改革,因为征收阻力大,也一直难以推进到位。

本轮税制改革该如何兼顾税制中性、效率、简化、公平的目标,统筹促进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提出科学的顶层设计?

在新一届政府召开的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要求本届政府要做好几项改革,其中就包括税制改革,要求拿出方案,循序推进。

时间紧,任务重,这确实让财税部门很焦虑。记者 严丽梅

(责编:聂丛笑、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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