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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公积金不能一退了之

秦淮川

2013年06月03日19:25    来源: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日前,记者从吉林省延边州政府了解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5名高管共超额缴纳公积金233.83万元,目前已经清退。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具体收缴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致使缴存额度过高。(6月2日《新京报》)

天价公积金并非新闻。收入低的人用公积金贷款买不起房;收入高的人,公积金不是买房必需,甚至成了避税手段。这显然违背了公积金制度“济贫不济富”的初衷,使公积金成了“私积金”。

清退是好事,但天价公积金不能止于清退。违规违法成本过低,客观上就会纵容财大气粗的央企铆劲为高管缴纳天价公积金。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对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了处罚措施,而并未对超出缴纳上限给出处罚规定。这也许是天价公积金层出不穷的另一个原因。(秦淮川)

(责编:聂丛笑、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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