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5日电 (李海霞)“中国调查机关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程序,对欧盟葡萄酒进行公正、公开、透明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是持一种审慎的态度”,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副局长刘丹阳在今天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并不是根据欧盟双反案的报复和打击。”
据商务部消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有关规定,商务部决定启动对欧盟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程序。
当地时间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的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依据这一初裁,从6月6日至8月6日对涉案中国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欧委会同时决定,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据刘丹阳介绍,商务部已收到国内葡萄酒产业递交的申请,指控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以倾销、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对我国葡萄酒产业造成冲击,要求商务部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刘丹阳表示,我国启动对欧盟葡萄酒“双反”调查是根据产业申请发起的,也是根据相关法律和程序的正常贸易措施,并非报复性措施。中方一贯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我国对于贸易救济调查也是采取审慎的态度。葡萄酒虽然金额不大,但对于欧盟也是十分重要的产业。中方会依据事实进行公开公正的调查。
据统计,从2009年到2012年,我国从欧盟进口葡萄酒由6.4万千升上升到25.7万千升,年均增幅达到59.83%。进口数量增长非常快,年均增长是由2009年的37.15%上升到2012年的65.16%,2012年从欧盟进口总量是25.7万千升,金额是10.4亿美元。
欧盟葡萄酒对华出口国家主要是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德国,2012年上述四个成员国对中国葡萄酒出口数量分别是14.01万千升、7.14万千升、3.12万千升和0.38万千升,四国合计出口量占到了欧盟对华总出口量的9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