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同时了解到,财政部与金融监管机构正在酝酿相关政策,加强金融与财政等政策性手段的配合。
各级政府要转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方式,除保留必要的财政补贴扶持外,要逐步增加更为市场化、更具效率且能吸引社会资本的创投基金引导。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机构要研究实行税收优惠,规范财税部门对银行科技贷款坏账的核销程序。对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股权转让研究减免资本收益所得税。对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和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如重大科技专项等,考虑由政策性银行按政策性项目帮助融资。政策性银行将设立专项基金,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上半年来,银监会统计部等陆续到科技部,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科技部条财司组织计划司、专项办、高新司等召开座谈会,就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与发展方向、融资需求、科技重大专项与金融的结合等内容,与银监会调研组进行深入交流,并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科技部门的合作进行讨论。
银行相关人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金融支持时,关键是要推动和实现有效的金融创新,毕竟现在的银行贷款依然偏好抵押方式。要实现银行信贷对新兴产业的有效支持,一是要求银行从业人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应有的认识和判断,二是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企业的贷款形式进行创新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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