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 曹华)近日,央视报道了不法分子在网络兜售银行卡的新闻,不法分子利用买来的身份证办卡四处兜售,而购买银行卡的都是希望匿名处理财务,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查。对此,民生信用卡专家在接受人民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管是买还是卖银行卡都涉嫌违法,如果用别人身份信息办的银行卡,一旦卡丢失将无法在银行挂失,也存在巨大的资金风险。同时,他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有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各种纠纷。
银行业者认为,面对冒名银行卡猖獗,个人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过更多的人认为这是银行体制问题所致,银行对办卡人员资料审查不力、银行员工办卡任务重等因素也是重要原因。
事件回顾:不法分子网上兜售“冒名卡”
所谓的“冒名卡”就是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的各种银行卡。
央视报道显示,不法分子在聊天网站上堂而皇之地提出可以买卖银行卡,而记者加入相关买卖银行卡的群后,每天都能收到兜售银行卡的信息,不法分子表示,不需要记者提供身份证就可以帮忙办理银行卡,而使用的身份证都是从网上收购而来,很多都是他人丢失的。
不法分子表示所有银行的卡都可以办理到,如果办理单卡就叫单卡,如果一个身份证办理多张银行卡,就叫套卡,每张卡片的价格在一百多元到三百元不等。相关不法分子的销售对象主要是诈骗集团、洗钱团伙、偷税漏税的企业主以及行贿受贿的人群。
在央视记者体验的过程中,相关不法分子还将配套的身份证和网银等都给了记者,办理业务范围涉及工、农、建、民生、招商等多家大型银行。
银行办卡任务重、审查不力 促生“冒名卡”市场
在兜售银行卡背后,存在银行对办卡人员资料审查不力、银行员工办卡任务重等原因。对于银行员工来说,每月都有一定额度的开卡任务,如果任务没完成,就要被扣钱。一位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一般一线员工每月会有10—30张储蓄卡的开卡任务,压力很大。因此,对于送上门的生意,一般不会拒绝。”
此外,“虽然银行每天都对各项业务存有相关纸质资料和视频监控资料,但由于业务量太大,实际上没有真正地去审核每一份资料,如果不是出了问题,也不会有人有这个精力去调取监控录像比对相关办卡人的头像和录像。”某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张先生表示。也就是说,对于银行来说个人开卡这种小型业务不会太得到重视。
冒名买卖银行卡涉嫌违法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早在1999年人民银行就颁布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这条法律已经说明了,银行在办理银行卡过程中有审核客户本人身份证原件的义务。
而且在《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八章第五十七条,明确提出如果银行违反该银行卡账户及交易管理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按有关法律、规章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此外,2008年,银监会就要求银行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核,随后,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就特别要求,对信用卡申领人应由银行员工进行亲访亲核。
上海欧申律师事务所律师钱晔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表示,若情节严重,触犯《刑法177条: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专家:四招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如何防范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呢?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专家在接受人民网财经记者采访时提醒,要做到如下几点:
1、不要委托他人代办银行卡
申请办理银行卡或信用卡时可直接到银行柜台或有银行授权的正规营销机构办理;为减低个人资料被盗用的机会,不要委托他人代办信用卡;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信用卡时,可以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以防被他用;在接到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有关信用卡卡号、银行账号等敏感的个人账户资料时,要注意防范,提高警惕。
2、卡和身份证要分离
有些持卡人喜欢将身份证和卡片一起放在钱包里,其实这是不对的,两者应该分开存放,避免发生银行卡和身份证同时遗失而被盗刷。
3、刷卡时不离视线
有的持卡人图方便,常常让服务人员帮忙拿去刷卡,业内人士提醒说,事实上尤其是针对那些只认签名没有设置密码的信用卡,很容易被掉包,且在使用银行卡时,切忌把银行卡远离自己的视线范围。此外,尽量避免在陌生地点刷卡,尤其是一些无法知根知底的小商户,尽量不要刷储蓄卡,可适当选择刷有额度限制的信用卡。
4、不要轻易在网络上留下个人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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