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朝阳东坝乡,正在建设的保障房项目。审计署报告违规项目中未见北京项目。资料图片/实习生 栗世民 摄
审计署查出27省份保障房“违规”,近58亿元保障房资金被挪用
去年58亿保障房资金被挪用审计署:骗取保障房资格家庭达10.84万户,北京等4省份无“违规”
昨天,国家审计署公布了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去年,全国被挪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高达57.99亿元;“骗取”保障房资格的多达10.84万户。31个省区市中,有上述“骗取”资格等“违规”记录的省份共计27个。
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审计现已成为审计署的“常规”审计项目。去年,审计署“抽查”了18个省区市的66个市县;今年则全面普查了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两年审计现四“顽疾”
连续两年的审计结果表明,目前,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存在上述“骗取”保障资格、挪用资金,以及违规出售或改变用途、用地手续不全等四大“顽疾”问题。
例如去年,除了10.84万户“骗取”保障资格、57.99亿元资金被挪用,还有34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了1.83万套保障性住房;1433.16亩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
对此,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还处于初步建立阶段,住房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完善,资金监管、待遇资格审核审批、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等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相关资金分配使用的跟踪控制、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信息的审查核实、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与保障待遇分配的衔接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该位负责人强调,一些单位和个人财经法纪意识不强,导致违反住房保障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发生。今年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普查”,审计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6起,涉案金额2487.17万元,涉案人员55人。
北京等四省份无“违规”记录
昨天,审计署同时发布了本次全国性审计的“违规目录”,“上榜”项目共计145个,除了北京、上海、青海、西藏这四个省份外,其他27个省区市都有四大“顽疾”问题。
其中,“骗取”保障资格“发案率”最高,涉及26个省份的106个项目。广东、福建两省的违规项目最多,均达6个。
此前,多个媒体曾曝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集资“造城”、“造城泡沫”破裂等问题。
昨日发布的“违规目录”显示,该市存在挪用资金问题,其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支付悦和城、万和城、E08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广告费及相关销售费用等共计284万元。
■ 北京情况
去年200多户家庭保障房违规被收回
存在虚假申报行为的2302户家庭被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了解到,截至去年底,北京共对5665户瞒报房产、收入、资产的轮候家庭取消保障房资格,存在虚假申报行为的2302户家庭被记入不良信用档案,200余户已入住家庭被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收回住房。
北京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说,从2007年起,北京的保障房审核分配实行严格的三级审核、两级公示,而且保障房已经实现与房屋交易、住房公积金、民政、公安、社保、地税等系统的联网联查。此外,在保障房正式摇号前,还会进行一次资格的复核,因此基本上在保障房的分配之前,就可以将不符合资格或是骗购的行为“清出”。
此外,《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下月实施,其中规定,每个公租房小区至少配备2名房屋租赁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对入住家庭入户检查1次,除了查看房屋管线设施是否完好等外,还将检查是否有转租、转借、闲置等违法行为。
而公租房承租家庭如果有将房屋转租、转借;连续3个月以上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日;累计3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等7种违规行为之一的,产权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新京报记者 马力
问题1 骗保
鄂尔多斯1452户骗取保障房
去年,全国基本建成了590.20万套保障房,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2.99万户。但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了3.89万套保障性住房、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还有1.13万户家庭重复享受2975套保障性住房,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55万元。
前年,66市县中9个市县的5479户保障对象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42市县的2.1万户保障对象存在收入财产超标、重复享受等问题。
■ 案例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部分保障对象个人申报材料不实,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1452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获得住房保障,涉及保障性住房1048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44万元。
问题2 挪用
挪用保障房资金买理财产品
2012年,全国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4128.74亿元。但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甚至于购买理财产品,占比约为1.4%。
前年对66个市县的审计发现,29.55亿元工程资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和市政工程建设等。
■ 案例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用公共租赁房补助资金2.93亿元偿还借款;重庆城投建设集团用公共租赁房补助资金2亿元支付非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款。
问题3 违规出售
违规出售保障房1.83万套
去年,34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1.83万套;另有5333套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本次审计发现的145个违规项目中,10个项目违规出售或改变保障性住房用途。
前年的66个市县的审计也发现,5个市县的2801套保障性住房被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3个市县的226套保障性住房被挪作他用。
■ 案例
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有限公司违规出售量最高,将已纳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管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余量房6623套,自行对外出售。
问题4 非法改建
用保障房用地盖政府办公楼
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享有各类费用“减免”优惠政策,因此,国家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手续,并严禁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
但去年,45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1433.16亩;12个项目将建设用地601.53亩,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本次审计发现的145个违规项目中,14个项目用地手续不全或改变土地用途。
前年的66个市县的审计发现,3个市县的95个项目,部分用地被用于开发商品房、建设酒店,甚至盖办公楼。
■ 案例
重庆云阳县江口镇和平社区廉租住房项目占用集体土地5.23亩,其中耕地2.02亩。
铜仁市碧江区将473.56亩廉租房用地,“改建”为新行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