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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高官被青睐 企业看中他们啥?

2013年08月12日10:28    来源:河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退休高官被青睐 企业看中他们啥?

  7月末,贵州、山东前省长同时加盟中国重汽担任独立董事轰动资本市场,使“高官独董”问题再度引发社会关注。公众质疑,退离高官能到企业任职拿高薪吗?企业又为何青睐退休高官?

  上市公司频现退休高官

  中国重汽(香港)7月底在港交所发布公告,三位曾经的省部级高官石秀诗、韩寓群、崔俊慧出任中国重汽独立非执行董事,年薪为18万元人民币。他们曾分别担任贵州省长、山东省长、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在中国的上市公司,退休高官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或是其他职位早已不是新闻。早在2011年,一项针对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调查显示,当时市值排前50的上市公司中,有34位政府退休高官任独立董事。记者梳理目前A股市值前十大公司,在其48位独立董事中有7名为退休高官,占比约15%。如果包括有普通政府官员背景的,这一比例会更高。

  退休高官备受企业推崇

  在日前发布的公告中,中国重汽并未说明选聘三位前高官担任独董的原因。按惯例,要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要有独董任职资格,要经过上市公司提名,之后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才能得到聘任。但记者调查发现,几乎所有上市公司在对独董候选人的提名中,都没有披露提名原因,大多数仅提供候选人简介。

  记者联系了三家聘用退休高官的上市企业,但三家企业均表示,聘用原因不宜进行单独解释。

  一家没有聘任过退休官员的上市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聘用离退官员,看重的是他们在经济活动中或是行业内的“影响力”以及“协调能力”,这也是企业的重要资源。

  分析人士指出,独立董事是由控股股东指定,这决定了其难以发挥制衡作用。而控股股东都会出于自身利益选择独立董事,退休高官因其数十年累积的为政资源和人脉备受推崇。

  退休高官企业任职被诟病

  退离高官到企业任职一直遭到诟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社会公众担心这一现象会影响社会公平,干扰正常经济秩序,滋生腐败。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我国的省部级领导干部从政数十年,最后退下来,依然享受相应待遇,他们退离后,“沉淀”的权力影响力仍然很大。而实际上,我国法律对高级别公职人员的“冷冻期”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竹立家认为,应对退休官员在企业任职行为作三方面限制:一是对公司独立董事的待遇加以限制;二是严格规定退休官员不得去同行业任职;三是必须回避同一地域,以减少利益输送的可能性。许多专家提出,应对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和完善,以便掌握执行;对党内纪律要坚决落实、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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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干部到企业任职相关规定

  一、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二、2011年12月7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执行《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主要内容如下: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不得从事与本人原工作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退(离)休后三年内按照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必须由拟聘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公司征得该干部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由该干部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征求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意见后,再由拟聘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公司正式任命。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退(离)休后三年后按照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应由本人向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由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向中央组织部备案,同时抄报中央纪委。

  ■新华时评

  用制度之力制衡“沉淀的影响力”

  近期,三位原省部级领导干部加盟中国重汽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再度引发社会关注。公众的质疑,实质是警惕“沉淀的影响力”可能被滥用。

  在我国,退离高官颐养天年之余,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以全新身份再次进入公共领域。他们中有受聘任教的,有进入非营利机构的,有从事慈善公益事业的。他们从事这些职业都少有争议,甚至得到社会广泛赞誉。

  退离官员企业再任职在国际上也是一种普遍现象。日本社会称其为“下凡”,欧美国家称其为“旋转门”。有专家指出,企业为什么愿意用高薪来聘请退离高官?固然有看中其经验能力的可能,但不言而明的恐怕是他们丰富的人脉资源,在意他们“沉淀的影响力”。因而,一些遭社会诟病的现象与之伴生。无论是官员权力“期权化”,还是利用权力余威为企业和自己谋不当利益,在近年国内外的一些事件中时有体现。

  遏制“沉淀的影响力”,防止“旋转门”干扰正常经济秩序,早就为世人所关注。美国曾颁布《政府道德法》,对前政府官员从事游说、谈判等活动设置时间不等的“冷却期”;后来又通过《政府道德改革法》,进一步细化和修订监管措施。

  我国有法律、党纪对退离官员到社会任职进行规范和约束。然而,现行的相关规定偏重于宏观指导,尚缺强制性和可操作性。细化法制规定,是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徒法不足以自行。规范退离官员任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行为,还需严格执行。如何用制度之力规范这些“沉淀的影响力”,使之成为造福社会、为民谋利的正能量,需要的是划定界线,加强监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规范退离官员出任新职,应该公开透明。当“隐形权力”显性化,退离官员的去向受到社会有效监督,经得起检验,质疑和猜测自然也就没了市场。

  (本栏文图均据新华社)

(责编:李彤、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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