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批复民政部,同意建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昨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上述消息。
建立联席会议是为了加强对全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据悉,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国务院。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国务院决定。
联席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职能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
(1) 研究拟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重大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2) 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
(3) 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
(4) 督导推进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
民政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农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信访局、扶贫办
(注:民政部为牵头单位。民政部部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