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的关键人物丁书苗,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今天将在北京市二中院出庭受审。
丁书苗现年58岁,案发前是山西省煤炭进出口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旗下企业涉足高铁设备、影视广告、酒店等多个领域。丁书苗被称为中国高铁及衍生项目重要既得利益者之一。刘志军案中,法院认定刘志军滥用职权使丁书苗及其亲属共计获利30余亿元。
据此前媒体报道称,丁书苗小学没毕业,文化不高,但胆子很大。从收鸡蛋、开小吃摊一直到做起了煤炭运输生意。上世纪90年代,刘志军与丁书苗相识,通过中间人的引荐,交往逐渐增多。
据检方认定,2007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指使中盟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朋、江西南昌赣鹏集团原董事长胡斌、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甘新云以及北京世纪坛医院经济管理办公室原职员郭英以及丁书苗的女儿侯军霞,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方式帮助中标。随后,丁书苗通过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干预招标,先后帮助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中标了“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3标段”、 “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
丁书苗的非法经营行为就是指从这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收取共计30余亿元的“中介费”。丁书苗在掌握确定有把握中标的项目后,委托郑朋、胡斌等人寻找投标企业,并按工程标的额度的1.5%至3.8%收取“中介费”。
另据了解,丁书苗涉嫌的行贿罪共两起,其中一起是向刘志军行贿4900万,在刘志军的判决中法院认定,刘志军收受丁书苗钱款共计人民币4900万元,方式是让丁书苗为其花钱办事。一是让丁书苗疏通关系,为被纪委审查的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避免自己被牵连;二是让丁书苗疏通关系为其职务调整创造条件。不过,丁书苗找的人最终都没帮上忙,大部分钱款被骗走。
法院查明: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书苗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提供帮助,使丁书苗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有媒体报道,据丁书苗的辩护律师称,之前其曾会见过丁书苗。“她状态还不错,也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为国家带来损失,对此认识很好。”该律师说,丁书苗表示服从国家的审判,表示认可法院的审理,还表示会在法庭上实事求是。
截至开庭前,丁书苗本人对检方指控不持异议,并表示认罪服法,愿意接受任何刑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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