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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升级成本“三七开”

各地不会立即涨价 车企需更新标准

本报记者 黄烨 发自上海

2013年09月24日04:10    来源:国际金融报    手机看新闻

  “谁会为成品油升级买单”的讨论昨日画上了句号。

  9月23日,国家发改委在官网表示,近日印发了《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决定对油品质量升级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其中,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分别加价290元/吨和370元/吨;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分别加价170元/吨和160元/吨。

  “跟先前预计的一样,汽、柴油标准升级果然还是由企业和消费者共同买单。”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人员透露,此次石油企业约承担了三成左右的成本提升。对已完成升级改造炼厂的调查表明,炼油企业的设备更新改造投入少则十几亿元,多则几十亿元。

  不会立即涨价

  今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明确提出了升级的时间表: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分别在2013年6月底和2013年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柴油标准和车用汽油标准。

  上述会议没有明确“谁为升级买单”的问题,随后,更有人猜测,油企缺升级设备的钱。但9月23日,国家发改委明确了油企和消费者的共同责任。

  “油品质量升级后,按优质优价原则适当提高油品价格,体现了‘谁污染、谁负责’,多用油、多负担的原则。”国家发改委进一步解释,“近年来,为鼓励地方提前实施油品质量升级,北京、上海、广东及江苏等省市率先实行了优质优价的试点政策,对调动炼油企业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良好效果。”

  但有市场人士担心,以私家车月跑2000公里、百公里油耗8升测算,汽油升级国四后,车主年支出费用将增加425元/吨左右,且可能进入“8时代”。

  “价格政策的操作方式是‘统一公布,分散实施’,并不意味着全国油品价格立即都会提高。”对此,国家发改委解释,此次国家公布统一的加价标准后,具体操作交给地方,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可以省为单位,也可以城市为单位自行确定油品质量升级进程,并适时按国家规定的加价标准出台当地的加价政策。

  而中宇资讯分析师张永浩猜测,实际加价的节奏将同步于油品升级计划表,最晚将于过渡期结束执行,与此同时,提前完成升级置换的地区极大可能提前执行加价政策,这将提高炼厂油品升级的积极性。

  张永浩还猜测,国家发改委既然给地方留出了自由发挥的空间,那么具体的价格制定仍将视市场实际而定,“在油品的实际购销中灵活调整,油价的具体调整价格或不是一个强迫执行的数字”。

  车企需更新标准

  如市场所预料,官方强调了油企的责任:要加大升级改造力度,结合自身技术水平和市场需求,制定具体升级方案,明确第四阶段、第五阶段升级改造进度,确保按照汽、柴油标准升级实施时间如期供应合格油品。

  官方称,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要带头如期完成改造任务,新建炼油项目要按照第五阶段质量标准设计建设。

  通知则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油品生产、批发、零售环节质量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对以次充好、掺杂掺假、油品质量虚假标示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确保油品质量升级效果落到实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然而,《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明确了消费者和油企共同担责之后,或还少了一方责任——汽车企业。“如果车企的装置没有跟上国四和国五标准,那么,成品油升级也是无用功。”林伯强说。

  此前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曾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中国技术标准是有的,但执行标准不够。比如,即使现在绝大多数使用国三的城市,升级到了国五,也不一定要达到国五的效果。因为,车型没有相应改变。”

  好消息是,《大气污染防治通知》此前称,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同时,国务院要求应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上广等特大城市需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

(责编:夏晓伦、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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