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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车长江原董事长入狱 受贿600万非法持有枪支

2013年09月25日07:50    来源:中国证券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南车长江原董事长入狱 受贿600万非法持有枪支

  9月19日,中秋节,在武汉市武昌车辆厂旧址附近,一群年过60岁的南车股份长江车辆有限公司(下称南车长江)职工聚集在一起,他们想打听已被立案起诉的原公司董事长曹阳的近况。

  2007年,南车集团整合旗下货车资源,将株洲、武昌、江岸、铜陵和戚墅堰机车车辆厂(货车部分)5个车辆厂合并,组成南车长江,原株洲车辆厂厂长曹阳担任新公司总经理。

  相隔约3年,因涉嫌贪污受贿等问题,曹阳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此后,外界再也无法得知曹阳案件进展。

  近日,记者获得一份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号为(2011)鄂刑三抗字第13号的刑事终审判决书,其内容显示,尽管曾经上诉,但曹阳的命运仍未改变,因犯受贿罪及非法持有枪支罪,曹阳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财产60万元。

  5厂合并

  南车长江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内。这家隶属于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是目前南车旗下最大货车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企业,后者由此前的株洲车辆厂、武汉江岸车辆厂、铜陵车辆厂、武昌车辆厂和戚墅堰机车车辆厂(货车部分)整合而成。

  彼时,全球范围内铁路价值被重新认识,北美货车进入一个报废高峰期。在国内市场上,铁路发展大提速也已经开始,市场对货车预计是,到十一五末,铁路货车总量将达到70万辆以上,平均每年新增3.2万-4.4万辆。

  时任南车集团总经理的赵小刚在江岸厂和武昌厂厂级领导座谈会上指出,电力机车是南车强势,内燃机车也具有垄断性,客车动车组也有较好平台,如果货车方面整合成功,南车在机、客、货的竞争优势就得到全面提升。

  当时南车集团下辖涉及货车的企业,除了株洲车辆厂效益较好外,其他车辆厂有的是亏损经营,其中武昌车辆厂已经连续7年亏损,而集团内部货车产业集约度低、资源分散,重复配置,形成“强者不强、弱者挤强、内部竞争、殃及整体”局面。

  2006年,南车集团决定以株洲车辆厂为龙头,按照“主机产品集约化、重要零部件专业化、一般零部件市场化、后勤辅助社会化”要求进行产业整合,组建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占地1500亩的南车长江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正式挂牌,注册资本22亿元。根据规划,南车长江项目计划投资30亿元,实施周期为2年,建成后的南车长江将成为亚洲最大的货车整车生产基地及对外出口基地,年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

  重组后,这个跨省大企业架构是:总部设在武汉市江夏区,武昌车辆厂和江岸车辆厂整体合并为武汉分部,并从武汉市中心迁址总部所在地,株洲、铜陵和戚墅堰机车成为南车长江子公司,此外,南车长江还控股一家中美合资企业—株洲斯威铁路产品有限公司。

  时任株洲车辆厂厂长兼党委副书记的曹阳,出任南车长江副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此后,经过几度调整后,最终升任南车长江董事长、董事和党委副书记,特殊的身份,为曹阳的权钱交易埋下“伏笔”。

  内部投诉不断:迁址之患

  但这场跨越4省、涉及上万名员工的整合并非易事。

  根据重组思路,武昌和江岸两厂合并为武汉分部,其他车辆厂成为公司子公司,人员不必搬迁,但公司总部设到武汉,因此,管理层将全部产品研发人员及部分工艺、采购、财务、规划、营销人员迁到武汉,集中到总部。

  “这些人基本上都担任各部门正职,离谱的是,所有的员工还被分为隐性的一、二、三等进行等级划分,其中,原株洲车辆厂的人为一等,江岸车辆厂的人为二等,而武昌车辆厂的人则为三等。”南车长江员工刘林(化名)指出,这种区分让内部出现长期同工不同酬局面,比如:如果原株洲公司的员工加班费可拿100元,其他等级员工则只能拿几十元,合并后公司员工待遇还普遍下降,全勤上班最多也只能拿1000多元,如果不上班的只能拿300多元,此外,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固定,基本是厂里电话通知才去上班,如果没有通知就在家呆着。

  总部的选址让职工不满爆发。刘林(化名)指出,在5厂合并之前,武昌车辆厂和江岸车辆厂计划搬出武汉市中心,其中,武昌厂选址阳逻。“按正常逻辑这是最佳方案,阳逻电厂有货车运输所需要的专用线,当时的阳逻还在规划建设阳逻武汉国际深水港、武钢江北成材基地等大项目。如果武昌车辆厂与这些企业共用专用线,成本并不高。此外,武昌车辆厂新造车辆钢材大部分来自武钢,而后者的成材基地就在隔壁,可省约运费,当时的江岸厂则已在黄陂区滠口建有两个分厂,如此,在阳逻电厂专用线的起点,滠口车站也可接专用线,会节省很多费用,但这一方案最终被南车长江管理层否决。”

  针对疑问曹阳曾回应称,阳逻是专用线,东边京广线,南边高速路,背面是后湖,没有发展余地,其中靠湖边的地如果打桩投入会超高。阳逻专运线有17公里,总投资17亿元,目前只有阳逻电厂使用,若南车长江新造车要使用这条专用线,成本太高。最后选择江夏,是考虑到地质基础,公路交通、铁路交通以及将来水路等综合因素。不过,刘林表示质疑,选址江夏后,南车长江投入10多个亿新建专用线,但建厂一年多后,很多新装车仍需用汽车运输到江夏大花岭车站组装。

  迁址过远也让武昌和江岸两厂老员工无所适从。两厂都处在城市中心,特别是江岸厂职工大都住在汉口常青花园附近属长江之北,而江夏区则属于武昌毗邻鄂州区域,“相当于从北往南走,路上乘车就得2个小时。”有职工代表称。南车长江曾计划在武汉分部建一个职工住宅小区,“建成后售价高达每平米2800元,当时江夏区房价仅2000元。”刘林表示,这个项目被承包给武汉一地产开发商代建,项目建成后,开发商售价与南车长江的评估价不符,导致项目流产,而员工长期依靠通勤车奔波。

  曹阳还被指“胡乱上项目”。在铁路货车制造行业,针对设备除锈一般采用抛丸除锈,一套设备需600万元左右,但武汉分部成立后,公司管理层上马一套投资高达2600多万元水射流除锈线,“抛丸除锈是用铁砂除锈,效果很好,技术也很成熟,水射流则更多是依靠水流,根本无法达到除锈效果。”刘林(化名)指出,这套设备至今闲置。

  立案侦查

  无论是管理,制度还是员工安置等方面,重组引发的诸多不合理现象,引发了诸多民怨,员工还质疑了各种权钱交易现象。一位曾参与侦办曹阳案件的政法系统人士指出,无论是湖北省内各相关部门,还是发改委、国家信访局等部门,都有很多人反映,特别是在湖北省检察院里,“几乎每天都有人来投诉。”

  湖北省检察院开始对曹阳立案侦查,该案还被列为“交办案件”(即上级主管领导督办案件),“曹阳任职跨越湖南和湖北两地,案情复杂,其当时的材料有几十厘米厚。”上述内部人士指出,因此,直到2009年9月25日,曹阳才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9日,被正式逮捕。

  2011年7月14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曹阳犯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作出(2010)咸刑初字第36号刑事判决。

  当时的审判结果是:被告人曹阳先后在株洲车辆厂、南车集团长江公司、南车股份长江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徐乐群收受他人财物、干股等折合人民币649.9502万元。此外,曹阳于2007年下半年接受他人所送钢珠枪一支和子弹后,藏匿于其租住处。原审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曹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财产60万元。

  此后,曹阳不服,提出上诉,今年8月16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终审判决结果:维持原判,并对上诉人曹阳非法持有的钢珠枪一支予以没收,对其受贿所得人民币462.788万元、加拿大元2万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四笔受贿资金

  生于1956年的曹阳是浙江桐乡人,1998年6月以株洲车辆厂总工程师身份进入南车集团管理层行列,此后,先后担任株洲车辆厂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南车长江副董事长、总经理直至升任董事长,2007年3月至2009年10月,其还先后兼任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让其入狱的罪名中,正是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发生。

  判决书显示,其受贿资金共分4笔。主要涉及株洲名扬塑料有限公司(下称名扬公司)、株洲海天公司(下称海天公司)及衡阳厚德强劲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厚德公司)负责人段扬名、赵军等人。

  1998年6月,曹阳担任株洲车辆厂总工程师,负责研制铁路货车转K3型转向架。并请相关公司参与研制转向架所需轴箱定位块(橡胶件)、旁承弹性挡未果。曾在南车集团时代橡塑公司技术开发部任职的段扬名,此时已经下海成立名扬公司。段扬名找到曹阳,随后按要求研制成功轴箱定位块和旁承弹性挡后,1999年6月,株洲车辆厂报请铁道部运输局对名扬公司研制的相关橡胶配件进行技术审查,使名扬公司获得生产资质。1999年、2000年间,名扬公司主要供应转K3弹性旁承,只向株洲车辆厂供应1000辆货车,每辆货车配件只有800多元,销量80多万元。2001年销量不行,但2002年,株洲车辆厂在进行转K4转向架国产化和可靠性研究过程中,亦需要研制相关配件,名扬公司获准继续参与研制旁承体组件(俗称橡胶弹性旁承),并于2002年7月24日通过铁道部运输局技术审查,获得定点生产资质。当年,名扬公司销售500辆左右货车配件,2003年增至1000辆,每辆货车使用4个配件,使用名扬公司的配件2200多元,名扬公司开始有了起色,2004年后,株洲车辆厂包括整合之后的南车长江K4转向架的生产订单增加,加上有一些外销车辆,每台车的橡胶配件达到2万多元,名扬公司向株洲车辆厂、长江公司供应配件销量逐年增加,到2008年,销量接近3000万元左右。2003年春节至2009年春节期间,名扬公司总经理段扬名先后送给曹阳现金共计109万元。

  第二笔受贿资金则来自株洲海天公司13%干股,并以领取分红款的名义收受海天公司13.788万元。

  1997年,株洲车辆厂为涉及高速货车转向架,需对原货车转向架的铸铁摩擦板进行改进,用非金属材料替代金属材料。时任株洲车辆厂副总工程师的曹阳负责该产品的研制。为此,曹阳找到时任株洲车辆厂下属塑料厂厂长的赵军,赵随即找到武汉海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海鹰,后者表示愿意研制。因铁路货车配件需通过铁道部相关部门审查后才能装车使用,曹阳建议赵海鹰研制后与株洲车辆厂下属的株洲铁达事业开发有限公司合作。

  1998年,海马公司研制出了高分子复合材料斜楔主摩擦板。1999年3月,海马公司、铁达公司与赵军、仇伟建(均为铁达公司原职工)注册成立了海天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主营向株洲车辆厂研制转K3、K4转向架供应主摩擦板,该产品通过铁道部运输局的技术审查同意作为K3、K4转向架的关键配件使用,为感谢曹阳,赵海鹰从海马公司20%的技术股中划出时值3万元,占6%的技术股送给曹阳,并替曹阳在海马公司挂名持有,曹阳表示同意。

  同时,赵俊宇等还从铁达公司经营部的小金库中支取1万元为曹阳购买海天公司2%的资金股股份,由赵军替曹阳挂名持有。此后,海天公司经过增资及改制后,他们再度帮曹阳出资,让其在海天公司的资金股权达到13%。在此期间,1999年至2004年1月,因持有干股,曹阳分红13.788万元,2004年海天公司改制后至案发时,赵军替曹阳从海天公司领取分红款163.56万元,并为其保管。

  此外,曹阳还分别收受海天公司200万元、段扬名100万元共计300万元,并将这笔钱投资到厚德公司,占公司股权37.5%,曹阳为股权实际持有人。

  担任南车长江负责人后,与段扬名等的权钱交易还在继续。

  2007年年底,段扬名的妻妹门樱楠想承接长江公司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工程,在曹阳的帮助下,2008年3月,门樱楠借用珠海市风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资质,采用定向议标方式,承接了设计任务,合同价为237.66万元,同年6月16日,其再度借用珠海市佑景工程公司的资质,以甲方邀请招标的形式与长江公司签订了该项绿化工程的施工合同,总造价达到2690.236927万元。

  另一个让曹阳入狱的罪名则是非法持有枪支。2007年下半年,曹阳代表长江公司与武汉大桥实业集团董事长王新华商谈长江锦苑职工住宅建设事项,其间曹阳流露出自己喜欢枪支,此后不久,王新华在曹阳的办公室赠送一支手枪和几颗子弹,曹阳还曾在办公室试过一枪,并被多人听见。随后,曹阳将该枪藏匿于自己租住的武汉市江夏区大花岭新鸿发大厦B栋1115室,经鉴定,该枪为电发火钢珠枪,具有杀伤力。

  经终审判决,目前,曹阳已被收监。(本报记者高江虹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编:值班编辑、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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