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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力挺民资破“门” 民资将迎来黄金10年

郭芳 王红茹

2013年11月12日07:41    来源:经济网-中国经济周刊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封面故事】中央力挺民资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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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郭芳 王红茹 | 北京报道

  10月的最后一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中南海主持召开了一次经济形势座谈会。受邀发言的四位企业家中,两位是民营企业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和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

  马云对总理说,民营企业家希望得到政府更多的信任。总理当即回应:对民营企业家,政府不仅信任,还要依靠!

  大约两个月前,李克强才刚刚给民营企业家们派送了一份“大礼包”:金融、石油、电力、铁路、资源开发和公用事业六个行业将向民间推出一批含金量高、企业急需又有利于加强转型的项目。他还要求,中央有关部门逐项解决民间投资中存在的“三重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

  这被视为新政府更加重视和推动民间资本力量的重大信号。有媒体统计说,这是今年政府召开的22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第7次直接谈到通过体制改革,引入民间资本,鼓励民间投资。

  自上任以来,李克强在不同的场合多次强调,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未来中国要全面深化市场化取向的改革,释放改革红利。

  民营经济作为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具活力的增长力量,改革红利的释放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它来实现。

  不妨回顾一下历届三中全会曾作出过的对中国未来影响深远的重大改革决策: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推动中国经济走上了市场化改革道路;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则勾画出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奠定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

  在每一次的重大改革之中,一方面,民营经济作为重要的市场力量,推动着中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另一方面,在以政府主导的投资模式下,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受到抑制,造成民间投资挤出效应,从而降低了整个经济产出的效率,也扭曲了经济结构,原有的经济发展模式难以为继。

  于是,呼唤政府自我改革,进一步打破过度垄断和过度管制,激活民间力量进入金融、能源、电信、铁路等垄断领域,进行市场有效竞争,重新掀起新一轮更高效市场化改革的呼声日盛。

  在此之前,从2005年的老“非公经济36条”,到2010年5月的新“非公经济36条”,再到2012年47部委引导性政策密集出台,中央政府虽一直在努力,推动民间资本投资的积极性,但在政策落实过程中,由于“三重门”等重重障碍,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如今,李克强再次要求有关部门逐项解决民间投资中存在的“三重门”。相关人士预测,民间资本投资或将迎来黄金10年。

  观察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史,“非公经济36条”当然是最具标志意义的历史性文件。理论上,从出台该文件的这一天起,民营经济将与国有经济一样,在绝大多数领域,享有同等的投资主体地位和投资机遇。

  当然,理论与现实总有不可逾越的差距。

  新老“36条”落实难

  让我们把时间拨回到2005年。

  这一年的1月12日,对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史而言,是一个值得铭记的历史性时刻。那一份为民营经济正名、被称为是“民营经济宪法”的文件——《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老36条”)终于出台。

  文件出台之前,经过了漫长的调研和论证,历时近一年半之久。

  2003年下半年,全国政协常委、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受托带领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调查组,针对当时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赴江苏、浙江、广东等数省市开展调研,频频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一个多月之后,调查组形成了一份长达17页的调研报告,即《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呈交全国政协。厉以宁同时给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写了信,并附上报告。

  据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保育钧在《环球人物》杂志社、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联合举办的“2013中国民营经济论坛”上回忆,在这份调研报告里,主要反映了民营企业的四大问题:第一是市场准入难,许多领域进不去;第二是融资难、融资贵;第三是税费负担重;第四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温家宝很快做出批示,希望国务院相关部门按照十六大精神出台系列文件。”

  根据温家宝的批示,由国务院研究室牵头,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和宏观经济研究院为主,吸收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商务部、央行、国土资源部、科技部等20多部门参加,组成一个促进非公经济重大政策专题工作组。该专题工作组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形成了《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性文件(修改稿)的意见建议》,后经多次修改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促成了“老36条”的出台。“‘老36条’围绕上述四大问题,特别是市场准入做了具体的部署。”保育钧回忆说。

  据悉,在这一年多时间里,中央的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至少5次听取了民营企业家的意见,民营企业家们的意见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如同保育钧所介绍的那样,这份文件最终赋予了民营经济在行业准入方面的最高原则——“非禁即入”,即除去法律中明确禁止民营资本进入的投资领域之外,民营资本都可以进入,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

  民间资本一片欢呼。曾经,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中国的民营经济非常疲弱。直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民营经济得以复苏并逐步发展。到了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非公经济开始在中国蓬勃发展,并在国民经济全局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在许多专属于国有经济的垄断行业,民营经济仍然只能是望而兴叹。

  2005年,在垄断领域对民营经济的长期禁锢中,民营老板们似乎看到了解禁的希望。全国也掀起了一股以“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新一轮改革浪潮。

  然而,长期形成的行政垄断以及政府管制的惯性,使得在之后的几年时间里,民营企业“非禁即入”的原则始终难以落实。特别是在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之后,庞大的投资中,“主体主要是政府和国企,民间投资空间受到挤压,民营经济的发展受到很大阻力。” 保育钧说。

  据媒体报道,2010年3月4日,在温家宝出席的政协经济、农业联组会议上,厉以宁在主题发言中提出,避免“政府投资冲动陷入怪圈”,需要厘清政府以及国有资本投入的边界,同时解决民营资本在各个行业的“平等准入”问题。

  温家宝当即做出回应表示,要着力解决民营资本在投资领域所遭遇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问题。

  事实上,当时,中央已经认识到这些问题,并很快出台了新的政策。大约在两个月之后,《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新36条”)出台,试图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渠道。

  但收效甚微。2008年以来庞大投资的惯性依然很大,新36条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1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分析报告》显示,至2011年,高达51.8%的民营企业500强认为政府有关部门观念未扭转,对政策的执行不到位;38.8%的企业选择垄断行业企业对新进入者有较大的抵触;20.4%的企业认为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这大体上反映了当时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普遍困境。

 

(责编:李海霞、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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