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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专家解读三中全会公报:财政改革以法为先

2013年11月15日14:50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1月13日电 (刘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今天做客人民网解读三中全会公报财税热点。

    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刘尚希说,这段描述一共三句话,第一句话实际上明确了新的历史阶段财政的定位,对财政的职能作用给了一个明确的表述;第二句话讲到了怎么改。

    “财政改革怎么改?头一句话就叫完善立法,法字当头”,他认为,“法”放在首位,说明其他的问题都要依据法制的理念,运用法制的思维来去推动整个财政改革。财政改革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运用法制的思维和理念。他举例说,像明确事权,实际上也是要从法制的角度来考虑。现在事权的划分,可以说还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法律的规范。比如说中央与地方的事权的划分,现在还是一种以行政的手段或者经过红头文件的办法来进行调整的,但委托性的事权越来越多,委托性的事权过多,事权的履行过分下沉,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说是不利的。这样就意味着中央对于地方的依赖性就非常大。如果地方有自己的小九九,考虑自己的问题,中央委托给它的这些事权,可能就得不到有效的履行。恐怕就会产生风险,而且这种风险还不是一般性的风险,是公共风险。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明确事权更多的运用一种法制的思维来考虑,完善中央与地方的事权的划分。

(责编:刘然、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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