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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三路并进 税制改革将加速

丁冰

2013年11月18日08:03    来源:中国证券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财税改革三路并进 税制改革将加速

  □本报记者 丁冰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将财政定位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分析人士表示,财税改革涉及公共资源配置体系与机制,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联动效应,财税改革将是未来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已明确勾勒出改革路线图,未来税制改革、中央与地方事权调整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将三路并进。

  《决定》再提“完善税收制度”,预示着税制改革将加速。增值税方面,铁路和邮电通信业有望明年初纳入营改增试点,金融业营改增也在积极调研中。增值税税率也将适当简化;房产税立法提上日程,但先行先试仍有必要,该项改革或在明年扩大试点范围和力度,短期目标指向增量房;煤炭资源税改革推向全国时机已经成熟。

  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调整将小步展开。对于中央和地方的共同事权,将逐步分解由粗到细形成中央、省、市县三级事权明细单,并动态优化。此外,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提高保障领域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案,财政部门已在制订中。

  税制改革全面铺开

  《决定》强调,完善地方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这直接指向房产税和资源税改革。建立这两大地方主体税种,也是地方税支柱——营业税最终消失后的必要之举。

  就房产税而言,《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此前由于涉及重复征税等问题,各界对房产税争议较大。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房产税立法非常必要。(下转A02版)

(责编:周素雅、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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