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光大证券发布“8·16”购入股票处置方案:年内采用大宗交易市场及竞价交易市场单向减持方式进行处置,金额不超过30亿元(按持仓成本计算,下同),剩余部分将于以后年度在不影响市场的情况下择机处置。为避免对市场造成冲击,通过竞价交易市场处置时,原则上每个交易日处置金额不超过3亿元,单只股票每个交易日处置数量(股数)不超过当日该只股票总交易量的20%;为利于市场稳定,结合公司信用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部分股票用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
光大证券曾于8月19日公告承诺,为保持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平稳处置因“8·16”事件而购入的股票(按购入成本计算共53.75 亿元),公司承诺在制定并公告处置方案前,不会减持上述股票。
同日,光大证券还宣布定增到期失效。2013年5月16日,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然而在取得核准批复文件后,公司未能在核准批复文件规定的6个月有效期内(即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定增,因此本次定增批复自动失效。
之前,公司拟以不低于11.65元/股定增不超过6亿股,募资总额不超过80亿元,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