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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再曝物美进场费混乱:10元钱的货要收走3.8元【3】

2013年12月05日09:03    来源:央视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央视再曝物美进场费混乱:10元钱的货要收走3.8元

  货款113万物美收走128万 供货商赔钱做生意却起诉无门

  冯志平,北京市金天坛食品公司经理,从事食品、饮品代理三十年,前几年,在北京地区他们公司几乎和所有的超市都有合作,但是,这一两年来,他们已经和物美等几家超市停止了合作。

  冯志平说,从2011年7月到2012年9月同物美合作的一年多时间,物美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就达到了128万元。其中,占比例最高的就是进场费。

  冯志平:按照他们来说就是进店费就要35万,这个2012年的这个9月份,我又交了一个33万8,这个两项属于进店费,我一共是交给了68万8。

  此后,因为陆续有新品上市,去年5月份和9月份,他们又先后缴纳了3笔条码费24万元。除去这些费用外,物美在同他们签合同的时候还收取了23万多元的一笔合同费。

  冯志平:他们所说的就是奖励扣点,但是你这个销售比例来说呢,就比如说像我们跟物美2011年签订这个150万的合同费,就是150万的销售数字,但是我们要给他返到15.47%的销售奖励。

  除了这些较多的费用外,物美还收取了新店开业费6万元,加上物流费以及罚款3、4万元,总共一年多的时间收取的费用达到了128万元之多。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冯志平:这个我们从2011年7月份,到2012年9月份统共物美送货,才是113万。

  如此算下来,金天坛公司在物美的110多万元销售货款不仅血本无归,反而还倒欠物美十多万元钱,在这期间,冯志平多次找物美协商,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于是,在今年5月6日,金天坛公司把物美公司起诉到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物美退还进店费、条码费、新店开业费、多扣的年度奖励费等费用共计126万多元。

  去法院起诉后,冯志平拿着相关部门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提供给了法官,没想到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冯志平:因为在法院这个认可当中,这属于一个行业的规章制度,还不能说是法律法规,所以法院不予认可,相对来说,尤其是像我这种情况来说,就是想把这个按照不合理的费用向物美索取,让他归还的话,在法庭上这方面,因为没有相对应的有利的法律法规就是他这一块他不认可。

  无可奈何之下,今年7月24日,金天坛公司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根据调解协议,物美公司支付金天坛公司货款47万元,支付后,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金天坛公司承诺:若仍有遗漏或未核对的业务往来票据、单据一律作废,金天坛公司放弃上述票据所代表的全部债权。

  冯志平:包括这47万里头,还不在我们诉讼的120多万里头,其中在这100多万以外,我们还有14万,将近15万的货款呢。所以说实际上他就归还了我最后一个9月份新品的33万8,实际上就把那个退还我,其它的任何费用没退,因为法院不支持。

  面对这样的结果,从事商业经营30年的冯志平怎么也想不通,明明国家相关部门早有的明确规定,为什么到现在零售商依然我行我素。

  2006年,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联合公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其中规定,零售商不得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行为,强迫供应商无条件销售返利,或者约定以一定销售额为销售返利前提,未完成约定销售额却向供应商收取返利。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的费用包括:以签订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已经取得商品条码的供应商购买店内条码收取的费用。为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2011年12月,五部委再次发布《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要求规范促销服务费,禁止违规收费,《通知》明确规定,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条码费、开户费、无条件返利等均属违规收费。

  对此,采访中一些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将通过行政诉讼,把相关部门告上法庭。要求,五部委公开就实际履行《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的相关信息,切实履行该方案中的相关义务职责。”季成,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有多年处理商业案件的经验,季成认为,在目前状况下,进行这样的起诉缺乏可行性。

  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季成:按照我们国家相关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的做出的行政法规、规章,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这样一些决定,不属于人民法院的涉案范围,所以说依据这样一个起诉书的话,那么我个人认为可能相关的人民法院是不会予以受理的。

  季成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按照五部委所制定《零售商和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也有明确的救济途径,如果供应商认为受到了零售商的不公正待遇,可以向有关的行政机关进行举报。行政机关调查以后,如果发现零售商的确是违反了《零售商和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是可以对其进行处罚的,这种情况下,如果行政机关不进行处罚,供应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对相关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季成:我们看到供应商起诉的理由是以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作为一个起诉的依据,那么我们国家《行政诉讼法》里边,对于行政不作为,实际上具有明确的要求,它实际具备相应的几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行政机关对于这样的超市的乱收费,具有法定的管理职责。第二个,就是我们的行政相对人,就是我们的供应商,它需要当自己的财产权利受到超市侵害的时候,它应当向行政机关去进行举报、进行申请。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申请行为,很难依据行政不作为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季成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国家对于行政管理是采取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那么供应商只能在它所在区域相应的基层行政机关,提起这样申请。如果是这些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话,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但是对于直接起诉五部委,人民法院将不会受理。

  11月29日,《经济半小时》记者联系了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希望了解处理解决零供矛盾方面的相关问题,一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是其他人负责媒体采访方面的工作,并提供了一个电话号码,但是,《经济半小时》记者反复拨打这个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

  《经济半小时》记者又拨打了北京市工商部门的电话,但是相关部门却始终无法接通。

  随后,《经济半小时》记者向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局并发送了采访内容的传真。希望了解物美等零售商目前的行为是否违反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这些年以来,有没有接到过供应商的投诉,如何处理的?主管部门有没有依据上述政策处理过相关的案件,具体有多少。但是直到我们的节目播出时,仍然没有接到北京市商委和北京市工商局的任何回复,相关采访要求也石沉大海。

  据商务部今年的公开信息显示,五部委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为以来,纳入清理整顿范围的大型零售企业共76家,总部分布在22个地区,其中64%的总部集中在上海、北京、江苏、山东、湖南、深圳等6省市。44家企业存在收取使用促销服务费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1.68亿元,已整改金额1.16亿元,其中现金返还9117万元,抵减后续服务收费或补偿服务2463万元。55家企业存在违规收费问题,涉及金额1.44亿元,已整改金额1.14亿元。经过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都取消了进场费、店庆费、无条件返利等违规收费项目,76家企业共调减收费项目319个。

  不过,《经济半小时》记者在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官方网站并没有找到处理相关案件的信息和统计数据,据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解平台透露,该部门成立3年以来,在北京市成功调解相关案件将近300起,退还违规金额5000多万元。

  【半小时观察】

  面对占北京零售市场份额40%的物美,我们感受到的不仅是底气,更有牛气,霸气。物美集团内部人士普对媒体透露,采用现在的经营权招标方式之后,将淘汰20%左右的供应商。而另一方面,虽然近年来一直被指变相地增加进场费,但物美始终没有正面回应。是谁给了物美这么强的底气,北京市商业部门,工商部门是否了解相关情况,这些部门又是如何落实国家五部委清理整顿违规收费工作相关方案的,这些问题都有待回答。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我们期待着北京市相关部门能够真正领会这些要求,并在实践中真正落实。

(责编:聂丛笑、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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