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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了房东骗房客,黑中介“走偏门”敛财【3】

2014年01月15日13:07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骗了房东骗房客,黑中介“走偏门”敛财

  堵住黑中介后路

  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我们到底有没有权利向中介要回押金和预付房租?”被黑中介忽悠后,租客迷茫地向记者问道。“向住建委咨询被告知,未登记备案的黑中介不属于该部门管辖范围,工作人员建议向消协投诉。而消协则称,这两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建议向法院起诉。可是黑中介准备注销公司,到时候即便胜诉了,我们还能要回钱吗?”

  租客的疑虑或许还可以从另一个案例中找到答案。2013年12月9日,被房主和房客斥为北京“黑中介教父”的赵国军以及其他18人,因利用群租房敛财涉嫌诈骗,被北京市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在赵国军办公室中发现很多法院的传票和判决书。原告多为房主和租客,内容涉及房主房屋被中介公司骗租而无法收回,房客租金和押金无法要回的情况。赵国军本经营博雅兴业中介公司,为了摆脱缠身的官司,他重新注册伟弘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警方介绍,如此一来,即使原告胜诉,找不到原来的法定代表人,判决也无法得到执行。

  黑中介缘何难以斩草除根?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研究员赵庆祥曾表示,目前房产经纪行业主要依靠自律,行业存在缺少准入制度、监管手段缺失、专门管理队伍缺位、管理力量等不足。在立法方面,只有一个部门规章《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缺乏高层次行政法规和法律。

  在北京律师徐斌看来,违法成本过低是黑中介得以生存的另一原因。他建议,相关立法中设置类似于问题食品销售者的罚则,规定权益被侵害方可以获得多倍赔偿。“一方面可以增加被侵权方的维权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增加黑中介违法成本,对其产生震慑”。

  “应尽快建立完整的个人信用体系,堵住黑中介的后路。”徐斌说,通过诉讼方式维权的前提是公司正常存续,我国现有个人信用体系不完备,给黑中介“先清算注销后复活”,利用注销公司方式逃避法律责任留下可乘之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建议,对于黑中介不备案、假清算真经营的情形等不良行为,住建委等相关机构应加大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

  徐斌从市场角度分析,在租赁需求不断上涨、房屋租金逐渐攀升的现状下,政府应加强市场调控,严控中介炒高租房价格,提供更多优质低价出租房源,将黑中介挤出房屋租赁市场。(本报记者张昊 应采访者要求,文中徐立亚为化名)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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