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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城镇化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2014年01月21日07:51    来源:陕西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加快推进城镇化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城镇化对于促进工农和城乡协调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机制,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又从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高度,科学分析了我国的城镇化发展形势,明确了推进城镇化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从战略和全局上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这对于推动陕西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指导作用。陕西省目前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以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规划先行、严把质量、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土地容积率,优化城镇群格局,推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坚持规划先行。城镇化发展须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先规划后建设,以科学规划为龙头。规划要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推动城镇化转型发展;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镇体系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体现出城镇在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基础设施、生态建设、文化传承、服务管理、“四化”融合等方面的要求,走以人为本、集约紧凑、绿色低碳、四化同步的道路,重视城镇整体质量的提高和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塑造、培育特色城镇。城镇规划要具有综合性、科学性、超前性、务实性,以及当地居民的高参与性。规划一旦获得批准,就必须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确保规划的权威性。

  二、推进创新发展。陕西省发展相对滞后,在城镇化建设中面临“人到哪里去、土地怎么用、钱从哪里来、布局如何优化、管理如何科学”等难题。为此,首先要解决户籍这个关键的问题。正如赵正永书记所强调的:“要按照自愿、分类、有序原则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妥善协调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涉及群众的利益关系,以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为载体推动群众就近就地转移。”其次,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为城镇化发展赢得更多发展空间,避免盲目铺摊子、“摊大饼”。第三,必须理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给予地方政府相应的经费支持,发挥政府在城镇建设中的导向性作用。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放宽市场准入,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第四,要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完善城镇功能。构建以西咸一体化为核心的关中城市群,形成3个大城市、6个中等城市、34个小城市、837个建制镇组成的金字塔形城镇体系。通过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三、推行精细化管理。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传统的城镇管理理念和手段已不能适应城镇发展的需要,必须创新城镇管理模式,理顺管理机制,整合各类管理资源,破解公共服务死角、市政管理失序等“城市病”。目前在城镇管理中,如何实现农民市民化,促进城乡居民公平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全体居民享有均等的基本生存权利、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公平的发展机会与权利是城镇管理服务的前提和基本目标。各市县要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推进数字化管理的实施,逐步将数字化网格终端延伸到街道、社区,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在城镇管理服务方面,坚持民生优先,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改善就业服务和就业环境,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让进城落户的农民享有与市民均等和便利的公共服务,实现安居乐业。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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