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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紧锣密鼓推动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

2014年01月21日09:1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黑龙江紧锣密鼓推动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

  日前召开的黑龙江省政协会上,黑龙江省工商联建议抢占加快建立民营银行等先机,以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根据黑龙江省有关调查显示,民营经济对该省GDP的贡献已经超过50%,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据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洪袁舒介绍,根据省工商联的调研,到目前为止,黑龙江的民营企业仍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截至2012年末,全省小微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809亿元,大部分集中在1.12万户企业,仅占小微企业总数的4.3%,95%以上的小微企业得不到银行信贷支持。与此同时,大量民间资金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日益增长的民间资本储备,缺少合理的投资渠道,导致部分民间资本低效运转,或者变成投机性短期资金,游离于实体经济。更有甚者,在这个过程中,民营金融机构成效甚微。目前黑龙江省虽然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398家,但是近年来经济形势下滑,小额贷款公司放贷难度也相应加大;有融资担保机构121家,其中民营机构82家,融资担保业务发展不均衡,除个别运行良好以外,大多未能开展业务;有489家民营企业入股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资股东进入银行主要表现为浅层次的参股,生命周期相对较短,持续出资能力的不确定性较高。

  洪袁舒认为,与外省相比,民营经济不够发达却有着巨大增长空间的黑龙江省对于民间金融尤其是民资银行,有着更大的需求。

  据介绍,近年来,国家为打破行业垄断,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相继出台了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非公经济36条”、“新36条”及《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近期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这将为银行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汇集闲散资金,让民间资本释放巨大潜力,也会倒逼银行等金融机构提高经营效率,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得到快速发展,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初步形成,但中小银行特别是民营银行发展仍相对不足。”洪袁舒说,随着国家新的金融政策出台,扫清了民间资本进入银行的障碍。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已有苏宁银行、华商银行等60余家民营银行名称获得国家工商总局的核准。湖南、广东等省政府已将设立民营银行的申请上报国务院或银监会。

  据了解,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浙江省在这方面起步较早,截至2012年一季度末,浙江156家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民间资本持股合计487亿股、占总股本的74%。浙商银行民营资本占比高达83%,包括浙江泰

  隆商业银行在内的40家银行金融机构为100%民间资本持股。已改制组建3家农村商业银行民营资本占比达90%。已组建4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3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7家)民营资本占比达89%,且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均由100%民营资本组建。民营资本加入使银行对中小企业和农村的金融服务大为改善,截至2011年末共发放民营企业贷款7339亿元,占全部贷款的57%,绍兴银行这一比例更是达到89%。

  黑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冯立宏认为,日前推出的金融改革政策使各省在设立民营银行方面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黑龙江省应抢抓先机,在推动设立民营股份制银行和信用社改制为农商行方面进行突破。

  据介绍,黑龙江省工商联为落实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于2013年9月走访省金融办、做好前期摸底调研,了解企业参与意向及资产、货币出资能力。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黑龙江籍企业中发集团已主动提出为民营银行主发起人,且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核名为中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近日,省工商联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由中发集团介绍招股情况,募集发起股东。据了解,经过黑龙江省工商联牵头,中国社科院金融专家为省内有意向参与民营银行建设的企业家进行了相关金融政策的讲座,为有序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奠定基础。

  据介绍,黑龙江省有关机构正在积极争取、推动设立民营股份制银行的工作。鉴于银行业特有的外部效应,国家可能既不会将设立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政府,也不会一下放开至全国,极有可能采取试点方式逐步推开,既有可能选择某几个省做试点,也有可能每个省给少量试点名额,前者可能性更大一些。因此,黑龙江省工商联建议有关部门应抓紧筹划、积极争取列入国家首批试点省份,并由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工作,力争早日发起设立该省第一家民营股份制银行。以便面对即将实施的利率市场化、存款保险和金融退出机制,要选择有品牌信用、有资金实力及有金融经验和风险管理能力的民营机构作为发起股东,按银行内在规律的要求进行经营管理,使黑龙江省民营银行从一开始就踏上健康轨道。

  冯立宏认为,为使黑龙江省能够顺利设立中小民营银行,省政府应积极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支持,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国务院对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批复为依托,争取国务院或银监会在黑龙江省设立民营银行试点,加快金融改革步伐,推动黑龙江省工业、现代农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黑龙江省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国家设立民营银行细则未出台前,加紧做好前期工作,成立由省金融办牵头,省工商联等相关单位组成的筹备民营银行工作推进小组,开展试办民营银行的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借鉴外省做法,省政府尽快将设

  立申请上报国务院或银监会,向上争取,待政策出台后,及时得到国家的批复。”冯立宏说。

  据了解,黑龙江省金融办、银监局、省工商联等相关单位,正在积极为有意愿参股的民营企业服务。同时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对进入门槛,注册资本,股东资质,持股比例等方面进行服务指导。并将加强对民营企业战略性投资的持续培养和引导,提高其对银行资本持续补充重要性的认识,支持银行长期可持续发展。

  除了积极倡导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以外,黑龙江省工商联还积极呼吁要引进民资、推动农信社改制设立农商行。冯立宏说,2010年银监会要求用5年时间将现有农村信用社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指出要通过改革解决农信社长期存在的机制问题,实行股权结构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建立科学的治理机制和有活力的发展机制。“黑龙江省信用社如不抓紧时间完成改制,在新一轮的银行竞争中必将处于不利地位,到时候再推向社会改制就来不及了。”因此,黑龙江省工商联在日前召开的政协会上提出建议,建议按照三中全会精神,抓住时机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信用社改制,并允许民间资本控股,使农商行成为推动全省现代农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黑龙江省民营股份制银行和农商行的设立,对破除银行垄断、激发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和服务、缓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黑龙江省农业发展和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都将具有重要意义。”冯立宏说。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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