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海宁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群等方式,实现维权速度和维权效率的“双提高”,节约了消费者来回奔波的维权成本与时间,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前不久,海宁市工商局长安分局的工作人员收到一封投诉信。消费者李女士以1780元的价格在网上购买了一件真皮羽绒大衣,收货后发现皮衣表面有破损。李女士向网店及网店管理方投诉后,均无结果。无奈之下,她找到网店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
在投诉信中,李女士附了皮衣照片,但工作人员发现,仅凭这些照片无法确认皮衣是否有破损。因为李女士远在东北,要来一趟海宁并不容易,工作人员便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和她取得联系,让李女士再提供一张清晰的商品照片。
很快,李女士通过网络传来了照片,从照片上看,皮衣表面有明显的破损。随后,工作人员找到了该网店的经营方周王庙镇某服饰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说,皮衣可能是在运送过程中受到了损坏,他们愿意为李女士做退货处理。
得知调解结果后,李女士发来电子邮件表示感谢:“我本来也不抱什么希望了,毕竟隔那么远,没想到你们还用电子邮件联系我,这种方式跨越了地理障碍,真的很不错!”
除电子邮件外,硖石工商所在面对一起全国性的集体投诉中,还首次运用了微信群的方式,让分散在全国4座城市中的5名消费者“聚在了一起”。
这起投诉源于一件“假免费”的真皮衣服。投诉者梁小姐来自台州市,她在网上买了一件羽绒服。当时商家在网页上表示,这款羽绒服正在进行“免费试用”活动。
“我以为购买衣服后商家就会把款项全额退还给我,但当我申请退款时,客服人员却说衣服不是免费的。”梁小姐在投诉信中气愤地说,商家的行为是欺骗消费者。
和梁小姐一样找到海宁市工商部门投诉的消费者还有4名,投诉对象都是海宁市某服饰企业。
得知被投诉后,企业负责人叶先生也向工商执法人员倒起了苦水。他说:“免费活动是去年‘双十一’期间企业为了提高知名度,通过淘宝免费试用平台赠送了3件价值1800元的衣服。目前活动已经结束了,‘免费’二字是参加活动时系统自动生成的,不是我们刻意加上去的,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要欺骗消费者。”
不过,硖石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企业未能及时修改宣传内容,造成消费者误解,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此,叶先生表示愿意赔偿消费者,希望和消费者坐在一起协商。然而,消费者分散在全国各地,最远的身在重庆,让他们都来海宁面对面协商不太现实。
于是,硖石工商所工作人员建了一个微信群,让消费者、经营者、调解人员在群里实现“面对面”。大家很快达成一致:消费者退还衣服,企业对5名消费者作出统一的经济赔偿。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