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9日指出,今后一年,人大常委会将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被列为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这标志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一政府的自我革命,要经得起代表委员和公众的打量和挑刺。
从代表委员的讨论中,我们看到了鼓舞,同时也听到了不少怨言。这一现象事实上并不奇怪。2013年是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第十二个年头。前后经过六轮改革,国务院各部门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2497项,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 69.3%。但我国行政审批改革走到今天,中央政府的审批事项仍有一千多项,地方政府的审批事项仍有两万多项,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以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经理陈保华的发言为例,一道新药审批需要84个月,再加上研发四五年,临床试验两三年,等注册下来,已经是新药变老药。与此相应的是,“毒胶囊”事件中,一颗胶囊从生产到流通到最终进入大型正规医院,这其中涉及工商、质检、卫生、药监、税收等多个监管部门,却没能阻止“毒胶囊”的出现。传统行政审批的病症正在于此。即事前“争位”与事后“缺位”。“事前”有利可图相互争夺审批监管权,“事后”无利可图便踢起皮球。不仅难以监管市场,反而一定程度扰乱了市场。正如经济学家吴敬琏所说,行政审批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就是寻租,行政审批是腐败的源头。因此反腐败就是要清理行政审批,尽量减少审批。有些减不掉的,就要改善审批的过程,让审批透明,让审批受到监督。
因此,全国政协委员张明华提出,应尽快引入“负面清单”,颇具创意。众所周知,“负面清单”是上海自贸区的一项创新举措。即规定区内外资企业“不能做什么”。“负面清单”要发挥效力,相应会要求政府“不能审批什么”。当然目前实验之中,这个“负面清单”还比较长,政府管的还比较多。但正如相关部门的保证,这个清单很快会越来越短。同理,政府的审批也会越来越少。
公众担心之处在于,仅靠现有思路,并不能完成清单变短的过程。怪圈会在于,“凡政府不想退出的,都是公民不能自决的;凡政府不想退出的,都是市场不能调节的”。要想再将剩下处在核心地位的30%审批项目削减一半,需要真放权,放权的重点,不仅是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放权,更重要的是向社会、向市场放权。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