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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已获高层批复 国土部透露操作细则【3】

2014年12月08日08:11    来源:中工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不动产登记条例已获高层批复 国土部透露操作细则

  登记错误造成损害将赔偿

  参与不动产登记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透露,不动产登记条例年内出台应该没问题,如无意外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本来要求今年6月底出台,现在拖了半年。如今条例已经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预计在元旦之前,甚至本周或下周就要颁布”。

  即将颁布的条例较《征求意见稿》会有哪些变化?据程啸透露,主要涉及5处修改:“一是修改后的《暂行条例》要求不动产登记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二是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类型。三是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查验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否存在权属争议’的规定,因为权属争议审查容易导致登记机构陷入大量民事争议中,容易使登记效率低下。四是把《征求意见稿》中的‘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改成了‘登记申请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为登记机构在现实中难以区分强制性、任意性规定。五是明确登记机构登记错误对他人造成损害,应按照《物权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7个省份已启动相关工作

  不动产登记条例如果近日出台,将成为一大里程碑。今年以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明显提速,进展颇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除了西藏、新疆、河南、重庆以外,我国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的省份已经达到27个。

  其中,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甘肃、贵州、上海、青海9省份明确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其他一些省份出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时间表。同时,多地还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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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曦、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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