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1日电 (罗知之)财政部昨天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检查发现,北京银行在财务会计核算、薪酬管理、内控管理、税收核算清缴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部分应纳税调整事项未进行纳税调整,涉及金额7741.41万元。北京银行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原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4年财政部组织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的201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北京银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财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较为健全,近年来公司业务迅速增长,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持续提升。但在财务会计核算、薪酬管理、内控管理、税收核算清缴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提前或推迟确认手续费等收入6171.68万元,提前或推迟确认租赁费和广告费2780.85万元;二是购置土地价款未按规定进行摊销;三是列支子公司费用374.69万元;四是劳务派遣人员费用11735.53万元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五是会计处理不当,虚增资产和负债7172.78万元;六是往来性科目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68.6万元;七是部分应纳税调整事项未进行纳税调整,涉及金额7741.41万元;八是存在为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企业出具银行承兑汇票、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九是部分呆账未及时核销,部分抵债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不充分。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按财政部要求,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北京银行进行整改。北京银行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财政部会计检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