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保险防灾减灾作用 银保监会推动将台风洪水等纳入巨灾险体系
人民网北京9月20日电 (记者杜燕飞)记者日前从银保监会获悉,为充分发挥巨灾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作用,银保监会将推动形成全国统筹、各方参与、市场化运行、全方位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设计,切实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近年来,随着疫情流行、气候变化、人类活动的深刻影响,自然灾害呈现多发、频发、高发态势。巨灾保险作为防范化解各类灾害风险的市场化机制,在管理风险、经济补偿和撬动资源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也是保险业惠民惠农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回顾近几年的自然灾害,2012年北京“7.21”特大暴雨,保险业累计赔付16.2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13.9%;2013年“菲特”台风,保险业累计赔付超64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10%以上。今年7月河南强降雨,截至9月8日,河南保险业共接到理赔报案52.25万件,预计承担损失124.32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超过了11%,已决赔款77.4亿元。
记者梳理,2016年7月,原保监会指导保险业以地震风险和群众住房为切入点,先行先试建立了全国地震巨灾保险制度。运行近5年来,地震巨灾保险已累计支付赔款7374万元,为全国1554万户次居民提供了6125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
此外,结合地方灾害特点,银保监会指导地方性巨灾保险试点在全国15个省市落地,保障范围向台风、洪水等灾害扩展,保险责任涵盖政府救助责任,形成综合性的风险解决方案。例如,2018年至2020年,广东地区的巨灾保险累计支付赔款9.84亿元,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重要经济支持。
“保险在灾后经济补偿和恢复重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该负责人认为,但通过此次河南暴雨,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巨灾保险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巨灾保险产品不够丰富,针对台风、洪水、强降雨造成的城市内涝等多灾因的保险保障还不够完善;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渠道尚未建立,行业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升;保险意识欠缺,家财险等险种覆盖面不高,巨灾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今年7月河南暴雨导致的灾害,已经达到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吴立新告诉人民网记者,巨灾保险是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巨灾保险制度,分散风险。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总监朱俊生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全国层面看,巨灾保险在覆盖扩面、保障内容、保险立法上还有不小的提升空间。他建议,要推动包含更广泛灾因的巨灾保险出台,进一步丰富巨灾保险制度的保障内容以及尽快出台《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完善巨灾保险立法,建立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推动形成全国统筹、各方参与、市场化运行、全方位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设计,切实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具体而言,一是统筹推进,推动将台风洪水等灾害纳入巨灾保险制度体系,完善支持配套政策,丰富具有中国特色的巨灾保险理论体系,把好发展方向;二是深化协同,探索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共享机制,推动共建统一的灾害数据管理体系和巨灾风险数据库,形成发展合力;三是高效运作,充分调动行业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科技赋能水平,推出线上服务平台、巨灾模型等工具,加快发展步伐;四是全面保障,继续提高巨灾保险承保能力,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创新丰富多灾因巨灾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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