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发布 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人民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孙博洋)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旨在扎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纲要》指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据了解,《纲要》明确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2021-2025年)的总体目标,即到2025年,职责明确、依法履职、智能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日益健全,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更加高效,市场监管法治监督更加强化,市场监管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更加顺畅,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贡献市场监管力量和智慧。
据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纲要》包括六个部分28项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总体要求,《纲要》明确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
二是健全完善法律规范体系,《纲要》强调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市场监管法律规范体系,并从加强市场监管立法、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三是健全完善法治实施体系,《纲要》强调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并从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立足智慧监管推进监管方式创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四是健全完善法治监督体系,《纲要》强调必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市场监管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得到充分履行,并从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五是健全完善法治保障体系,《纲要》强调必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职能体系,大力加强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改善法治建设工作条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并从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六是加强党的建设,《纲要》强调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整合和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形成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强大合力,并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强党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指导评价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该负责人表示,《纲要》出台后,抓好落实就成为了关键。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提出落实举措、明确时间进度,确保《纲要》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总局要加强对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建设的指导,着力推动全系统法治水平的提升。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协调推进机制,确保《纲要》落实落地。
三是要做好学习宣传。通过媒体宣介、举办培训、普法宣传等各种形式,推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纲要》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良好氛围。
四是要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细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加强督导,推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与《纲要》对标对表,确保《纲要》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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