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權威部門了解到,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的聯席會議將討論和細化市場化化解產能過剩的政策體系,包括實施差別化的價格政策、嚴格的信貸政策和明確的相關行業標准等。據了解,對未取得合法手續的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建設項目,將一律不得放貸、發債、上市融資。
參與制定解決產能過剩政策措施的國家發改委產業協調司司長陳斌表示,近年來,國家出台了一系列控制鋼鐵、電解鋁、水泥等行業盲目投資、重復建設的調控政策,但均未達到預期目標。“從主觀上看,當時所採取的主要政策措施,過多依靠控制和限制審批,總以為控制和限制審批就能夠解決產能過剩問題。但幾年過去了,產能過剩愈演愈烈。”
記者綜合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部門的數據發現,目前我國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產能利用率分別僅為73%、75%、71.9%、73.1%和75%,明顯低於國際通常水平。鋼鐵、電解鋁、船舶等行業利潤大幅下滑,企業普遍經營困難。值得關注的是,這些產能嚴重過剩行業仍有一批在建、擬建項目,產能過剩呈加劇之勢。
工信部產業政策司司長鄭立新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國家有關部門一直在研究國外有關國家化解產能過剩的經驗,堅持“市場調節機制為主,政府干預為輔”的原則。
一位參與方案起草的專家表示,未來的市場化細化政策主要表現在價格、信貸、標准三個方面。在信貸政策方面,對未取得合法手續的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建設項目,要求一律不得放貸、發債、上市融資。鼓勵商業銀行按照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企業兼並重組整合過剩產能、轉型轉產、產品結構調整、技術改造和向境外轉移產能、開拓市場的信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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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