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8月3日電 (李海霞)7月31日,中金所決定,自2015年8月3日起,調整股指期貨手續費標准,旨在抑制過度投機交易,加大異常交易行為監管力度。
具體調整如下:手續費包括交易手續費和申報費兩部分,交易手續費標准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二三﹔申報費根據客戶滬深300、上証50和中証500股指期貨各合約的申報數量收取,每筆申報費為一元。會員應當根據客戶申報量向客戶收取。申報是指買入、賣出及撤銷委托。
中金所稱,為促進股指期貨功能的全面健康發揮,一是在不增加市場整體交易成本的前提下,進一步調整和優化市場收費結構。二是嚴格市場異常交易行為認定和加強市場監管。
(責編:李海霞、呂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