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3日电 (李海霞)7月31日,中金所决定,自2015年8月3日起,调整股指期货手续费标准,旨在抑制过度投机交易,加大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力度。
具体调整如下:手续费包括交易手续费和申报费两部分,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三;申报费根据客户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申报数量收取,每笔申报费为一元。会员应当根据客户申报量向客户收取。申报是指买入、卖出及撤销委托。
中金所称,为促进股指期货功能的全面健康发挥,一是在不增加市场整体交易成本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市场收费结构。二是严格市场异常交易行为认定和加强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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