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23日電 (記者白天亮)國務院今天正式印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辦法明確:養老金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產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養老基金資產淨值的30%﹔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隻能以套期保值為目的。
辦法所稱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包括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城鄉居民養老基金。辦法明確,養老基金投資應當堅持市場化、多元化、專業化的原則,確保資產安全,實現保值增值。
養老基金限於境內投資。投資范圍包括:銀行存款,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國債,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債券,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含分離交易可轉換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証券,債券回購﹔養老金產品,上市流通的証券投資基金,股票,股權,股指期貨,國債期貨。養老基金資產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隻能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並按照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所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其對沖標的的賬面價值。(相關報道見第二版)
《 人民日報 》( 2015年08月24日 01 版)
(責編:王千原雪、呂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