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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对投资者关注问题的答复【6】

2012年12月20日17:27    来源:人民网-股票频道    手机看新闻

六、听说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一个风险警示板,拟规定该风险警示板涨幅只能1%,跌幅却有5%,后来又有所调整。在股市本来就不好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出台这样涨跌限制不一致的政策呢?(IP:182.118.12. ★)

答:一段时期以来,资本市场绩差股炒作成风,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在制定退市制度方案和相关规则的过程中,高度重视绩差股的投机炒作问题。

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沪深证券交易所积极推进退市制度改革。今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意见征求稿)》,提出设置风险警示板,向投资者提示重大风险。6月28日,该方案在吸收相关意见并经证监会批准后正式发布,在制度设计上贯彻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路,明确提出对风险警示板采取必要的交易限制措施、市场监控措施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措施,对板块内公司实施严格的信息披露监管,从制度上进一步防范高风险公司股票被“恶炒”,避免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

根据上述退市方案,7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草拟了《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该实施细则是对上述退市方案相关内容的具体化,其中规定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设置为涨幅1%和跌幅5%,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抑制绩差股的投机炒作,引导此类股票价值逐步回归理性。

从公开征求意见的总体情况看,市场各方认为该制度能有效遏制炒作,起到风险警示的作用。也有一些市场人士和投资者提出不同意见,有的认为该制度过于严厉,有的认为应实行涨跌幅对称,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具体建议。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和吸收,修改和完善了征求意见稿。其中,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拟对风险警示股票作出的不对称涨跌幅限制,从尊重市场多年来形成的交易习惯、方便投资者交易的角度考虑,仍维持原有的±5%的涨跌幅限制。

(责任编辑:杨波、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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