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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分红前要听股民意见

吴琳琳

2013年01月08日08:15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昨天,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上交所昨天对外发布《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为投资者提供良好回报的基础。投资者提供资金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现金回报天经地义。”

  上交所昨天对外发布《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指引》着力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的规范性,引入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的外部约束机制,为中小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过程提供切实可行的路径。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为投资者提供良好回报的基础。投资者提供资金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现金回报天经地义。

  分红前应听取投资者意见

  该负责人表示,在确定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之前,应通过公开征集意见或召开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关于现金分红方案的意见。

  上市公司无法按照章程既定的或已披露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注意履行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要求。

  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公司,应关注按《指引》要求口径计算的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若低于30%的,应根据《指引》要求披露相关事项。

  如何看待分红对股价的影响

  对于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后要除息、纳税,投资者有时会得不偿失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除权除息是境内外市场普遍存在的一种市场化机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后,投资者取得了现金红利,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相应减少,在短期内对公司股价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是一种正常的市场反应。另一方面,公司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对公司股价的影响也非决定性的,股票的价格最终仍取决于公司的质量特别是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除息后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下跌,也可能上涨。

  就税收而言,监管部门对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做了优化调整。对持股一年以上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仅为5%,比之前降了一半。

  对大比例分红套现将特别关注

  对于少数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比例现金分红实现其套现目的、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负责人表示,针对该现象,《指引》主要采取了两方面的举措:首先,明确该类公司所确定的现金分红方案应当与发行文件中载明的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承诺保持一致,维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其次,上交所将要求负责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和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予以特别关注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提请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进一步核查。

  文/本报记者 吴琳琳

(责任编辑:吕骞、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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