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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储备可以分吗

宗涛

2013年02月26日09:05    来源:东方早报    手机看新闻

经济金融问题历来充满争议。农历蛇年前后,更是话题不断,参与者甚众。笔者想谈谈外汇储备是否可分的问题。

早几年,北京大学的一位教授提出将外汇储备分到个人的建议。对这个问题的标准回答是,外汇储备是人民银行在市场上买回来的,当时是按照自愿原则一手交人民币,一手交外汇。对卖外汇者来说,已经得到了相应的人民币,所谓“肉已经在窝里”;对人民银行来说,买进外汇形成了资产,支付人民币形成了相应的负。如果只分外汇储备,而不顾央行负的话,是不妥的,会造成央行资产负债表的损失。

最近有学者认为,外汇储备根本上是取之于民的,因为是中央银行发货币买来的,发货币相当于征税,也就相当于通过征税购买的。同时,由于中央银行的负债主要是印发的人民币,是不需要偿还的。因此,作为中央银行资产的外汇储备是可以分的。即便直接分有困难,也可以剥离出来设立养老基金,用盈利充实养老金。

说外汇储备取之于民不完全准确。外汇储备有些是出口挣来的,有些是外商投资带来的,有些则是热钱流进来的。虽然这几部分外汇流入不会大幅度转为流出,但至少后两部分流入形成的外汇储备很难说是取之于民的,它们的所有权在境外,而不在境内。

这中间关键还是要看中央银行资产的性质。中央银行能否不依赖真实的资产发行货币?在外汇储备这个问题上,外汇储备是中央银行的资产,分外汇储备意味着只分中央银行的资产,而不相应减少其负债。在全球没有这样的中央银行,除了像中国这样外汇储备较多的国家或地区的中央银行外,其他国家中央银行的资产主要是国债,也就是通过购买国债(形成资产)投放货币(形成负债)。

如果要分外汇储备,通常是建议发行特别国债来将外汇储备转移给财政或第三方机构,如外汇养老金管理机构。这时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就类似美联储等中央银行。但严格说,这种方式不能叫做“分”外汇储备,因为财政是欠着中央银行的钱,这些钱与外汇储备是等值的。这些钱是要到期偿还本金的。财政拿什么偿还呢?还是只能靠征税。也就是说,结果财政要把钱逐步还给人民银行,就相当于有人从人民银行那又把外汇储备买回去一样。

如果不考虑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从人民银行剥离外汇储备,而是直接交给养老金管理机构管理外汇储备,实际上就相当于是人民银行委托外汇养老金管理机构管理外汇储备,并把外汇储备的收益用于充实养老金。这当然可以。但这种方式与现行的外汇管理方式区别不大。目前,外汇储备由人民银行管理,投资净收益会结算按期结转给财政。财政部如果认为需要用这部分收入充实养老金,当然可以这样做。也就是说,现有体制并不妨碍用外汇储备投资收益充实养老金。

那财政或者外汇养老金管理机构能否不给中央银行相应的国内资产而“白白地”把外汇拿走呢?或者干脆把外汇花掉而不给中央银行任何补偿呢?理论上,在不出现集中要求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的情况下,相当数量的外汇储备是可以“挪用的”,甚至是可以被分掉的。

假设一种更极端的情况,如果一夜之间外汇储备消失了,结果会怎样呢?肯定是第二天大家都排队要求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人民币汇率将一泻千里。也就是说,为什么大家不集中兑换外汇,是因为你手里有充足的外汇储备,能够维护汇率稳定。因此,这些外汇储备无论是放在中央银行还是像有些国家那样放在财政部管理,其所有权和最终支配权应掌握在国家手里。从这个意义上说,外汇储备还是不能分的。■

(责任编辑:王曦晨、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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