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 (杨波)今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中核钛白采取监管措施的有关情况,中核钛白因缺乏内部控制被出具警示函,公司董事长李建锋等6人被责令参加培训措施,股东郑志峰被出具警示函。
今年5月6日,甘肃证监局收到中核钛白财务顾问信达证券的报告,今年3月25日,中核钛白子公司金星钛白违规为公司董事长李建锋等四人垫付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税费1000万元。5月7日,李建锋等四人将款项归还,但事实上形成对上市公司资金的占用。
鉴于李建锋等4人占用上市公司的行为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且占用资金已归还,甘肃证监局决定对中核钛白出具警示函,对公司董事长李建锋、财务总监范喜成、副总经理胡建龙、董秘夏云春、董事陈富强、副总经理蒲建忠等六人采取责令参加培训的监管措施,对中核钛白股东郑志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以上情况均记入当事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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