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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造假第一案万福生科行政处罚出炉

禹志明

2013年05月24日20:26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中国证监会对创业板造假第一案万福生科公司的行政处罚结果日前出炉:万福生科公司被罚30万元,公司涉案20人被罚345万元,公司董事长龚永福和原财务总监覃学军二人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万福生科5月2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万福生科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龚永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严平贵等其他19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10万元、5万元三个等次的罚款。此外,拟对龚永福、覃学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中国证监会此前公布消息,称该案为首例创业板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的案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过程中,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及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等三家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涉嫌未勤勉尽责,出具的相关材料存在虚假记载,后续分别被立案调查。2013年4月,中国证监会将万福生科及两名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中国证监会调查,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和信息披露违法。万福生科为了达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根据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决策并经财务总监覃学军安排人员执行,万福生科2008年至2010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约12000万元、15000万元、190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约2851万元、3857万元、4590万元。上市后,万福生科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披露的2011年年报和2012年半年报虚增销售收入28000万元和165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6635万元和3435万元。

  同时,万福生科未就2012年上半年停产事项履行及时报告、公告义务,也未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予以披露。

  万福生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万福生科、龚永福、覃学军的欺诈发行及虚假记载行为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禹志明)

(责编:杨翼、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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