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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重启箭在弦上 月底或现批量发行【3】

2013年07月08日08:18    来源:经济参考报    手机看新闻

证监会回应五大热点 IPO改革意见适时发布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5日就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并购重组审核、私募股权基金监督管理、股转系统扩容、将A股纳入相关指数市场五大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适时发布。新闻发言人介绍,截至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证监会有关部门正在对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积极吸收相关合理化建议,《意见稿》经修订完善后将适时正式发布实施。

配套文件制定方面,近期将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制定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时点的有关规则,出台保荐机构公开披露辅导工作报告相关规定,证券业协会也将制定自律规则,规范路演推介、承销商自主配售行为等。

“上述文件将于《意见稿》正式公布后尽快向社会公布。”新闻发言人说。

尽快启动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新闻发言人介绍,证监会按照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原则,从鼓励并购重组的角度,正在研究相关措施。

具体看,一是减少、简化并购重组行政许可。拟通过修改相关规则,减少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相关行政许可程序,尽快启动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二是进一步提高并购监管透明度。完善并购重组审核公示流程,逐步扩大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继续做好并购重组审核标准、审核要点公开工作。三是改革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推进并购支付方式的多元化,支持并购基金发展,拓展融资渠道。四是优化外部环境。配合相关部门优化并购重组的审批环节,提高审核效率,降低重组成本。五是强化并购重组监管和事后问责。保持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工作的常态化;加大虚假信息披露的查处力度;做好中介机构培训工作,严格执业质量考核,加强事后问责。

此外,证监会正在研究并购重组市场化的定价安排,探索增加定价的弹性。

尽快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言人介绍,证监会目前由基金监管部负责私募基金监管,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拟定监管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等。

他同时介绍,为尽快建立起私募基金监管体制,近期证监会将着重推动三方面工作:一是尽快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私募证券基金和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基金统一纳入调整规范范围。二是逐步建立私募基金监管分工协作机制,由基金部、派出机构、基金业协会分工负责,加强备案管理、风险监测和投资者保护等工作。三是建立与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

股转系统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已具备。新闻发言人介绍,目前,全国性场外市场规则体系已经建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内部制度齐备、人员到位、技术系统安全可行,各地企业准备也较为充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的条件已经具备。证监会正按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研究制定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到全国的具体方案,并将及时公布。

推动将A股纳入国际著名指数。新闻发言人介绍,近期,中国证监会与包括MSCI公司在内的国际著名指数编制公司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就将A股纳入相关指数的技术性问题进行了探讨。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对我国A股市场表现出较强的投资愿望。中国资本市场近年来的改革开放措施也为将A股纳入国际著名指数奠定了基础。”新闻发言人说,2013年6月12日,MSCI已宣布就中国A股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启动全球征询,标志着这一事项已迈出了重要一步。

他同时表示,推动将A股纳入国际著名指数,将有效扩大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影响,推动境外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于A股市场。今后,证监会还将继续与相关国际指数公司积极沟通,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此外,新闻发言人介绍,近期,证监会对官方网站作了局部调整,开设了新闻发布会栏目,及时发布每周五例行新闻发布会的内容,设立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专栏,设置了征求意见稿、现行法规、媒体报道、背景材料四个子栏目,便于社会各界和投资者了解此次改革的情况。(证券日报)

(原标题:IPO重启箭在弦上月底或现批量发行)

(责任编辑:DF068)

(责编:杨曦、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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