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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股市T+0 卷土重来未可知【5】

2013年08月28日07:55    来源:中国证券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三问股市T+0 卷土重来未可知

  大事记

  近来光大事件引爆了T+0话题,众多股民抱怨股指期货T+0和股票市场的T+1交易规则使得两个市场上严重不对等,资金有限的股市散户无法享受到T+0日内交易的好处,只能被动地在T+1的股市上做隔日投机。不过,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这种即时清算交割制度便在沪深两市实行过。

  ★1992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股票T+0交易制度。

  ★1993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股票T+0交易制度。

  ★1995年1月1日,为防止过度投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A股市场废止股票T+0交易制度,改为T+1。此时,大盘从1992年2月的最高点1500点左右,跌到当年的最低点600点左右。

  ★1998年12月,《证券法》正式颁布,第106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

  ★2005年10月,全国人大修订《证券法》,删去106条,引发市场猜测官方为股市实行T+0预留空间。时任《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小组组长许健解释称,原有的《证券法》是股票现货交易法,新修改的《证券法》扩大了证券的内涵,特别提到“证券衍生品种”,证券衍生品种必然与信用交易和T+0联系在一起,故删去106条。

  ★2013年8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呼吁,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体现市场公平性的角度看,有必要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整理 毛万熙)

  监管层表态

  ★2005年11月,时任深交所总经理张育军表示,深交所正在密切关注和研究T+0交易等市场新动向及创新的可能性。T+0交易制度目前还未确定最终推出时间,一次性全面铺开T+0的可能性不大,有待股改进行到一定程度、市场进一步成熟后实施。

  ★2012年5月,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针对热点问题回应称,法律层面推行T+0交易制度不存在障碍,但是A股市场推行T+0交易制度的条件尚不成熟。

  ★2013年3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表示,正在研究T+0交易制度。

  ★2013年3月,证监会市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推出T+0的法律障碍已经消除,但证监会也注意到,20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都对高频交易提高了警惕,经过监管部门和研究机构发现,高频交易甚至会成为引发市场动荡的手段,证监会和两个交易所目前都在积极关注市场的一些变化,也在研究国际上相关的一些积极成果。

  ★2013年7月11日,上交所表示,对上证50大蓝筹开展T+0交易目前没有任何消息。

  ★2013年7月1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监管部门将深入细致研究A股T+0有关制度,目前实施T+0没有法律障碍,但尚无时间表。在我国,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尚未形成,投资者结构不合理,A股市场实行T+0,风险管理和监控制度的建立工作尤为重要,相关制度建设要比成熟市场国家考虑得更加周密。

  ★2013年8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T+0制度目前正在研究中。

  ★2013年8月25日,上交所呼吁,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体现市场公平性的角度看,有必要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

(责编:杨曦、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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