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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失手新股交易规则

2014年01月22日08:53    来源:金陵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老马”失手新股交易规则

  金陵晚报记者 史亮 陈岩

  “我是在股票停牌时挂单,以17.1元的价格卖出光洋股份500股,但是下午2点57分复牌后,发现没有成交。实在想不明白,为何17.26元有成交记录,而我挂单价格低了1毛多,却不能优先成交?”昨日,南京打新专业户“老马”向《金证券》记者提出自己的疑惑。

  记者昨日调查后发现,像“老马”一样,不少打新“老手”昨日集体“傻眼”,不知“挂单”为何无法成交。

  南京一家券商交易部人士向《金证券》记者指出:根据交易所最新规定,这些老手凭经验挂出的单子全部都成为废单!

  深市8新股首批上市

  昨日,深市共有8只新股上市,也是新股开闸后深交所迎来首批集中上市的新股。其中,中小板新股三只,分别是良信电器、新宝股份、光洋股份。创业板新股五只,分别是炬华科技、楚天科技、天保重装、我武生物、全通教育。

  在昨日开盘前的集合竞价阶段,8只新股全部达到交易所规定的20%的涨幅上限。9点30分开盘后,除炬华科技外的7只新股均遭到爆炒而临停。10点30分恢复交易之后,瞬间再度大涨10%,触发深交所二次停牌条件并停牌至14点57分。

  根据深交所炒新规定,集合竞价阶段新股报价浮动为上下20%,在连续竞价阶段,股价上下波动10%将触发临时停牌限制,停牌时间为一小时,当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至14点57分。

  截至收盘,除炬华科技外的7只股票涨幅均超过45%。

  老手问责券商系统

  “很多散户之前都没有认真学习交易规则。”南京上述券商交易部人士向《金证券》记者指出。

  “老马”向记者坦言,“确实如此,我们几个人好不容易中了新股,大家都像以前那样,在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竞价时段就早早打开电脑观察新股价格,准备下单。结果才开盘,大部分新股都没有报价和交易显示,大家脑袋一片空白。”

  一个电话打到券商质问情况时才了解到,很多人都像他一样,没有搞清楚新股上市首日的停牌规则。

  从昨日成交情况来看,由于良信电器等7只新股两度停牌,盘中交易集中在开盘、10点30分复牌和14点57分复牌三个时间段。

  也就是说,全部加起来,交易时间也只有短短几分钟。由于这样的停牌效果,造成新股上市首日大多只成交4次或者5次。

  停牌定价制造废单

  让“老马”们迷失的不仅仅是停牌条件,还有停牌时的挂单规则。

  “老马”坦言,按照多年打新的习惯,希望能在新股上市首日就抛掉手中的股票。“之所以在光洋股份第二次停牌后,以17.1元的价格挂单,就是希望能按照价格优先的规则早点抛掉。”

  “其实,交易所之前就已经反复提醒投资者,停牌时已经不再是集合竞价,而是集合定价。”上述券商交易员对《金证券》解释。

  也就是说,新股上市首日,如果停牌了,你必须按照停牌价格挂单,少一分钱都不行,少一分钱就是废单。

  根据深交所对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的解释:新股上市首日的复牌机制,由原先的复牌集合竞价调整为复牌集合定价。按照调整后的机制,盘中临时停牌复牌时,仅对以停牌价格为申报价格的买卖申报,按照时间优先顺序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

  比如新股盘中临时停牌时的停牌价为11元,在复牌时仅对价格为11元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定价交易,其他价格的申报在此阶段不参与交易。

  按照这个“复牌集合定价”原则,“老马”在光洋股份第二次停牌后挂单,应该以此次停牌价17.26元为委托价格。

  不过,上述券商也向《金证券》记者解释,由于新规的原因,所有人的报价一样,最终比拼的还是下单速度,当然也在考验各家券商的“跑道”快慢能力。

  >>>规则摘录

  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问答

  一、新股上市首日停牌规则

  问: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过程中,出现哪种情形将导致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多长?

  答:连续竞价开始后,当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时,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1小时;当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至14:57。例如,某新股开盘价为10元,那么当其盘中成交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11元(即10* (1+10%)),或者下跌达到或低于9元(即10* (1-10%))时,该只股票将被临时停牌1小时;复牌后,如盘中成交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12元(即10*(1+20%)),或者下跌达到或低于8元(即10*(1-20%))时,该股票将被临时停牌至14:57。

  二、新股上市首日申、撤单规则

  问: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能否提交申报或撤销申报?

  答:可以。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三、新股上市首日复牌交易处理

  问: 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结束后,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将会如何进行处理?

  答:新股上市首日的复牌机制在此次修订中进行了调整,由原先的复牌集合竞价调整为复牌集合定价。按照调整后的机制,盘中临时停牌复牌时,仅对以停牌价格为申报价格的买卖申报,按照时间优先顺序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

  比如新股盘中临时停牌时的停牌价为11元,在复牌时仅对价格为11元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定价交易,其他价格的申报在此阶段不参与交易。

  四、新股上市首日停牌跨越14:57的交易规则

  问: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时间如跨越14:57,按什么方式进行处理?

  答:《通知》中第四条规定,“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进行复牌集合定价,再进行收盘集合定价。”

  比如,某新股盘中成交价在14:30时触发停牌条件停牌1小时,停牌价格是11元。14:57时,该新股将先后进入两个程序:一是14:57时的复牌集合定价,二是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定价。这两个阶段均以11元进行定价交易,若收盘期间有成交,则收盘价也为11元。

  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只有按照符合定价要求的价格进行申报,才能以时间优先的原则参与复牌和收盘的定价交易。在上述例子中,仅11元价格的申报可以参与复牌和收盘集合定价。

  《《《上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申报价格须在规定的限制范围内。

  集合竞价阶段最高申报价格限制为发行价格的120%,最低申报价格限制为发行价格的80%,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集合竞价阶段最高申报价格限制的120%(即发行价的144%),不得低于集合竞价阶段最低申报价格限制的80%(即发行价的64%)。其中,14:55至15:00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开盘价的120%且不得低于当日开盘价的80%。

  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停30分钟且仅停一次。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停牌持续到14:55。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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