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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建議 完善房產稅制度

萬晶

業內人士認為,上海、重慶房產稅試點已滿兩年,但其影響有限,還不能認為實現了調控房地產市場的目的。重慶房產稅方案繼續側重高檔住宅,應稅價格起點從2012年的每平方米12152元提高至每平方米12779元,約是重慶主城9區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6389元/平方米的兩倍。
2013年01月31日10:46        手機看新聞

  業內人士認為,上海、重慶房產稅試點已滿兩年,但其影響有限,還不能認為實現了調控房地產市場的目的。房產稅試點范圍擴大是未來一個方向,調整房產稅征收方式、提高房產稅稅率才能讓其真正發揮效用。房產稅改革應被放置在房地產稅制整體改革框架中進行,應被視為一系列環環相扣的綜合改革。

  對房價影響不大

  盡管房產稅改革被許多專家寄予厚望,但從上海、重慶的具體實施情況來看,效果並不明顯。金宇咨詢研究員胡向東表示,重慶、上海的房產稅試點方案,對房價走勢影響不大,並未對購買行為形成太大的壓制作用。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因為兩個方案的稅率過低,范圍過窄,很容易被房價上漲部分所抵消。

  北京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認為,從重慶與上海房產稅試點情況來看,房產稅試點對樓市影響並沒有預期的那麼大,征稅額及范圍也沒有影響剛需人群。不過從長遠來看,房產稅征收范圍逐漸擴大會影響到非自住房產,這可能代表著“后限購時代”的調控方向。

  上海中原地產研究咨詢部總監宋會雍表示,上海房產稅執行力度比較弱,且與限購令重疊較多,對市場的影響力基本沒有得到體現。相對於上海每年超過千萬平方米的龐大成交量來說,房產稅涉及份額非常小。宋會雍稱,上海房產稅的試點應對稅率以及征收范圍進行調整。

  據上海市財政局統計,如按2011年房產稅征收金額估算,2012年的房產稅收入大約在60億元以內。業內人士認為,房產稅的征收雖然可以為地方政府提供穩定的財政收入來源,使地方稅收體系得到重大推進,但總征收金額太少。對於地方政府尤其是經濟欠發達地區多年累積形成的土地財政而言,房產稅的增收部分遠不能補充土地出讓金的下滑。

  征稅標准略有提高

  從2013年起,上海和重慶房產稅將適用稅率新標准。上海房產稅以房屋單價27740元/平方米為分界,超過27740元/平方米的按0.6%征收房產稅﹔若低於或等於27740元/平方米的按0.4%的稅率征收。受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銷售價格聯動的影響,2013年的稅率分界線比2012年的26896元/平方米略高。

  重慶房產稅方案繼續側重高檔住宅,應稅價格起點從2012年的每平方米12152元提高至每平方米12779元,約是重慶主城9區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6389元/平方米的兩倍。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曾指出,在上海、重慶這樣的發達地區搞房產稅試點,最重要的任務不是籌集收入,而是意在調節市場,影響人們的住房消費,並為省以下財稅體制改革提供配套。

  上海、重慶兩地試點兩年后房產稅是否會進一步擴大,這一問題仍存懸念。一些業內人士指出,短期內擴大試點難度較大,但從目前傳遞出的信息看,房產稅改革應被放置在房地產稅制整體改革框架中,涉及一系列環環相扣的綜合改革。

  房產稅擴大試點意義重大,一旦推開,意味著以經濟手段為主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將走向前台,在承接“限”字令的行政手段之余,為后續房地產市場調控做鋪墊。不過,從操作層面來看,雖然滬渝兩地的房產稅征收已經滿兩年,但仍舊有些法理問題沒有解決。房產稅在真正擴容前應當把可能存在的重復征收、稅基等問題解決好。

  相關稅務專家建議,住房兼有消費品和投資品的雙重屬性,在擴大房產稅改革試點問題上,要充分考慮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對屬於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的稅收優惠。對所有權人自住的第一套住房應全額免稅﹔對存量或增量的第二套住房擬征一定的房產稅﹔對存量或增量的三套及以上住房課以重稅並實行累進稅率。(本報記者 萬晶)

(責任編輯:財經實習、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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