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批經濟領域的法律法規將正式實施,商務部制定的《家庭服務業管理暫行辦法》就將落實,據此規定,此后家政公司要持証經營,和員工簽訂正式用工合同,並建立工作檔案﹔同時,紅木“新國標”將正式實施,規定指出,未配備紅木家具產品保証文件的紅木家具將被停止銷售﹔此外,發改委還將從即日起調整呼吸、解熱鎮痛和專科特殊用藥等藥品的最高零售限價,共涉及400多個品種,平均降價幅度為15%。
2月1日起使用家政服務要簽書面合同
據商務部公告顯示,為了滿足家庭服務消費需求,維護家庭服務消費者、家庭服務人員和家庭服務機構的合法權益,規范家庭服務經營行為,促進家庭服務業發展,商務部制定《家庭服務業管理暫行辦法》,並於2013年2月1日起實施。
《辦法》規定,商務部承擔全國家庭服務業行業管理職責,負責監督管理家庭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指導協調合同文本規范和服務矛盾糾紛處理工作。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家庭服務業的監督管理。
目前,我國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達到1500萬人,家政市場管理亟待依法嚴格規范。暫行辦法規定,家庭服務機構應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挂有關証照,公開服務項目、收費標准和投訴監督電話﹔須建立家庭服務員工作檔案,接受並協調消費者和家庭服務員投訴,建立家庭服務員服務質量跟蹤管理制度等。
按照《辦法》要求,家政公司今后要亮証經營,和員工簽訂正式用工合同,並建立工作檔案,不得發生以低於成本價和抬高價格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不按服務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唆使員工有意違約騙取勞務費、發布虛假廣告或隱瞞真實信息誤導消費者、利用家庭服務之便強行向消費者推銷商品、扣押、拖欠家庭服務員工資或收取高額管理費,以及其他損害家庭服務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扣押家庭服務員身份、學歷、資格証明等証件原件等違法行為。
《民用機場建設管理規定》2月起實施
1月30日,民航局官網發布消息稱,《民用機場建設管理規定》已於2012年10月2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局務會議通過,並將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較2004年發布實施的《民用機場建設管理規定》(民航總局令第129號)更加完善,並根據過去幾年間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出了修正與調整,以更好地滿足民用機場工程、民航空管建設工程的需要。
據悉,新版《民用機場建設管理規定》對運輸機場選址、初步設計、總體規劃等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程序、專家評審要求、審查時限等進行了進一步細化,使其更為明確和規范﹔依據《關於加強民航專項基金投資項目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除中央政府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方式投資的機場工程外,以資金補助方式投資的機場工程也應履行初步設計審批程序﹔對運輸機場專業工程行業驗收進一步加以規范,並增加了相應條款,規定了行業驗收應當具備的七個條件。
此外,《規定》還將運輸機場總體規劃的審批權限、運輸機場專業工程的初步設計批准權限依據機場飛行區指標的不同作了調整,將部分管理事項由民航局向民航地區管理局進行了下移。同時,新《規定》與《民用機場管理條例》保持一致地還有,運輸機場建設項目法人編制運輸機場總體規劃,應當征求有關軍事機關意見﹔要求地方政府將運輸機場總體規劃納入城鄉規劃﹔規定地方政府應按照有關規定保護好民用機場的淨空、電磁等環境。
紅木家居“新國標”正式實施 將禁售無証紅木家具
據《新京報》1月31日報道,從2月1日起,紅木“新國標”《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將正式實施,根據規定,未配備紅木家具產品保証文件使用說明書、產品質量明示卡、產品合格証的紅木家具,將被停止銷售。《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在標示上明確了紅木家具的命名和分類,這將對規范紅木市場、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
對此,中國家具協會理事長朱長嶺介紹,“紅木家具”只是對中國傳統硬木家具約定俗成的一個叫法。“大約在90年代左右,市場上開始把紫檀、黃花梨等珍貴的熱帶雨林所產木材制成的家具稱為紅木家具,實際上,就是以明清家具為主的中國傳統家具。由於"紅木家具"的說法越來越廣泛,新國標便以此為標准命名。”
據了解,由於紅木家具高投資屬性,紅木家具的材質成為消費者和商家關注的重點,導致目前紅木家具市場發展良莠不齊,以假亂真、以次充好的現象比較嚴重,《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的誕生是紅木家具市場繁榮發展而出現市場亂象的自然選擇。
財政部將監督制約財政部門行使處罰裁量權
1月29日,國家財政部發布公告稱,為了規范財政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行為,財政部日前制訂《財政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指導規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條法司有關負責人指出,對財政行政處罰裁量權進行監督制約,是進一步懲治和預防腐敗的需要。但是,《規范》屬於規范財政部門行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性文件,不具有強制適用效力。
《規范》規定,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財政違法行為可以劃分為輕微違法行為、一般違法行為、嚴重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及從輕、從重處罰的情形。為便於財政部門掌握和操作,《規范》分別對應當不予行政處罰, 應當(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以及應當(可以)從重行政處罰的情形作了具體規定。對財政行政處罰裁量權的監督制約,是進一步懲治和預防腐敗的需要。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規范》只是對財政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行為進行的規范和指導,並沒有對財政違法行為的具體情形和處罰措施作出規定。因此,《規范》不是行政處罰的直接依據。財政部門實施行政處罰仍然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
北京今日起執行“京”機動車排放標准
1月23日,北京市環保局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根據北京市防治大氣污染需要,國務院批准北京市將從2013年2月1日起實施北京市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地方標准(簡稱“京”,相當於歐洲5號標准)。
北京市環保局提供的資料顯示,實施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准后與歐盟目前執行的排放標准接軌,單車排放比現行“國四”標准降低40%左右,這也是北京市從執行“國一”開始,第五次在全國率先實施更嚴格的機動車排放標准。
北京市環保局稱,北京市自2013年2月1日執行第五階段排放標准,停止受理汽車企業申報符合第四階段標准輕型汽油車輛,不再發布符合第四階段排放標准清醒汽油車環保目錄﹔同時停止銷售、注冊不符合第五階段排放標准的公交和換位用途重型柴油車。自2013年3月1日起,停止銷售、注冊不符合第五階段標准的輕型汽油車。符合“京”排放標准的車輛將發放藍色環保標志。
2月起下調400多種藥品價格 平均降幅15%
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從2013年2月1日起調整呼吸、解熱鎮痛和專科特殊用藥等藥品的最高零售限價,共涉及20類藥品,400多個品種、700多個代表劑型規格,平均降價幅度為15%,其中高價藥品平均降幅達到20%。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批調價的化學藥品,與2011年至今已分四批調整的抗生素、循環、神經、激素、消化、抗腫瘤、免疫和血液等8類藥品,屬於同一輪次調價品種,大部分屬於臨床常用藥品。國家降低這些藥品的價格,可以有效減輕患者負擔。
此次國家在降低高價藥品價格、減輕群眾用藥負擔的同時,也注重加強了對低價藥品的價格扶持。特別是對臨床短缺的低價藥品,國家發展改革委在開展成本價格調查、專家評審和廣泛聽取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適當提高了價格,以鼓勵低價藥的生產供應,滿足臨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