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廣東省政府終於發出了《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調整全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通知》出台,再次引發爭議。
在上個月相繼召開的廣州市和廣東省“兩會”上,這個最低工資標准一再成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問政的焦點。市“兩會”上問不出結果,就在省“兩會”上繼續追問。可以說,政府在“兩會”結束后馬上調整並公布最低工資標准,也算是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問政的回應。否則,這個最低工資標准,有關職能部門很可能要等到“五一”才公布,作為送給勞動者的禮物。
然而,最低工資標准不是什麼禮物,更不應該等到“五一”才公布,才實施。現在春節前公布,有望緩解珠三角節后的“用工荒”,鼓勵部分外來工節后重返廣東就業。值得商榷的是,除了深圳,全省各地現行的最低工資標准都是在2011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最低工資標准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今年3月1日,廣東已經是調整的大限!現在既然已經公布了方案,為何還要等到“五一”才執行呢?這總不能算依法行政,算遵守國家規定吧?
對此,省人社廳給出了說法:“考慮到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和承受能力,本次調整設置了兩三個月的緩沖期,便於企業調整生產經營成本預算。”不過,這種說法顯然缺乏說服力,如果一定要預留這個緩沖期,為什麼不可以早一點公布並實施?
最低工資標准的實施關乎政府公信力,關乎民生冷暖,關乎企業運作。今次調整最低工資,有關部門讓標准“超期服役”,很難說不影響政府的威信。最低工資標准可以說是一條“生命線”,面對不斷上升的各種生活支出,如果低收入群體不能及時得到“生命線”的保護,這部分職工如何養家糊口?再講企業,相信有良心的企業不靠壓榨勞動力而發家,通過執行最低工資標准還有利於緩和勞資關系。相信勞動生產率的增速,可以消化這些勞動力成本的上漲。我們還應該相信企業可以承受最低工資標准的上調,如果真有哪家低端企業無法承擔這一點廉價的勞動成本,對不起,廣東要轉型升級,要騰籠換鳥,你到別處去物色更廉價的勞動力算了。
其實,提高最低工資標准還有很多好處,例如釋放消費力拉動內需,有利於經濟持續增長﹔縮小收入分配差距,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等等。
不過,有企業不執行最低工資標准也不奇怪,過去有,現在也有。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資壓力下,往往對企業投資(尤其是外資)網開一面,完全放棄了政府對最低工資管理的職責。現在,新標准執行在即,唯寄望於“省人社廳將在新的最低工資標准實施后,就新標准的執行情況開展全面的檢查,督促企業執行新標准”。
當然,要為低收入群體解困,政府除了強制企業執行最低工資標准,也還需要通過減免稅費等手段為企業減負,向企業讓利,而不是將責任全部甩給企業。 (作者是廣州市政協委員)
韓志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