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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購消費不開發票成慣例? 商家網站難達共識

李國

2013年02月21日15:40    來源:工人日報    手機看新聞

  近日,重慶沙坪壩市民劉女士支付200元,在美團網上團購了一張價值500元的8人火鍋團購券。在消費時,還消費酒水價值240元。當劉女士到收銀台索要發票時,服務員隻開了一張240元的發票。劉女士問另外200元怎麼不開票時?收銀員稱,200元團餐費屬於網上訂餐,款項在團購網站,沒有轉到他們的賬上,因此不能開具發票。

  劉女士起初認為團購不開具發票純屬商家的個別行為,但幾次團購索要發票均被拒絕。“索要發票是我們的權利,既然通過團購網站在商家消費了,商家就有義務提供發票。”

  近年來,團購逐漸成為一種新的消費形式,各大團購網站在消費領域“遍地開花”。業內人士稱,“團購不開具發票”已經成了團購網站以及商家之間不能公開的秘密。

  記者來到劉女士所說的沙坪壩區某火鍋店,該店一名彭姓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這麼做其實也有苦衷。“我們加入團購網本身是為了擴大影響,價格已經打了3折,基本不盈利。如果開具發票的話,需要交7.7%左右的稅,團購網再扣除5%的提成,結余就更少了。”該負責人表示,“顧客最好和網站方面協商解決。如果網站同意開發票,我們就給顧客開。”

  記者在重慶多家團購網站上發現,隻有少數網站寫出了“索要發票請找商家”的注意事項,而多數團購網站對發票的注意事項諱莫如深。“團購基本上就是一樁‘賠本賺吆喝’的生意,如果再要我們出具發票的話,那麼我們就有可能出現倒虧。”某提供團購服務的商家對記者說。而一團購網站負責人則道出了其中的另一番苦衷。他說:“如果我們團購網站跟商家商定價格的時候,硬性要求商家開具發票的話,團購就將喪失一定的價格優勢。假如網站替商家支付因開具發票產生的費用,對於利潤本來就很薄的團購網站來說無疑是一筆巨大負擔。”

  團購該不該開具發票?如果開具發票那麼又該由誰來開?重慶地稅局12366投訴熱線接線員告訴記者:“利潤低不能成為商家拒開發票、偷稅漏稅的理由。”對於發票該由誰來開的問題,重慶志同律師事務所李建律師指出,原則上是商品的直接提供者有開具發票的責任。目前,商家和團購網站在開具發票的責任上難以達成共識,稅務機關應加強對團購用餐拒開發票行為的監管。(記者李國 實習生鐘寶)

(責任編輯:孫博洋、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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