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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階梯電價首次年度跨轉 電表“跳階”電費今年補交

葉曉彥

2013年02月26日16:51    來源:北京晚報    手機看新聞

春節長假過后,不少安裝智能電表的居民在購電時,發現電表似乎被多扣了錢,然而北京電力公司解釋,由於政策和技術原因,去年下半年已經達到第二檔及以上用電量的,在今年購電的時候需要補交差價,並不存在多扣電費的情況。

補交

去年半年用電超1440度

本市自去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居民階梯電價,即一戶居民全年不超過2880度的電量,執行第一檔電價標准0.4883元/度,由於2012年階梯電價執行為6個月,對應的當年分檔電量標准為1440度。市電力公司營銷部王艷鬆處長表示,如果智能電表用戶遇到今年購電時被多扣電費的情況,都是去年下半年用電超出1440度,達到第二檔或第三檔電價的用戶。

王艷鬆解釋,智能電表購電時是“直接存錢”,當月居民用一度電,從智能電表中扣除一度電的電費。由於政策及技術原因,電表並沒有實現“跳階”加價電費的自動扣除,目前電表本身隻能設定每度0.4883元的第一檔電價,如果居民當月出現“跳階”電量,但電表中扣除的仍然是0.4883元/度,“跳階”加價電費將在下次購電時一次性補齊。

“跳階”

與用戶用電量直接相關

電力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用電大戶都有出現“跳階”的可能,通常用戶不會在電表裡存很多錢,出現了“跳階”都需要補,政府在制定階梯電價時是考慮一檔電量可滿足80%市民的用電需求的。是否因為去年是按照半年計算,就出現了補交現象?這位負責人表示,去年雖然是按照半年計算,一檔電量是240×6=1440度,今年全年一檔電量是240×12=2880度,所以是否出現超階電量與時間沒有關系,與用戶用電量直接相關。一檔電量覆蓋80%左右的市民,還有20%是存在“跳階”可能的,隻不過是第一次按半年度結算出現了需要補交的問題。

(責任編輯:孫博洋、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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