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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環保責任成為海外企業“硬約束”【2】

李予陽

2013年03月01日07:18    來源:中國經濟網    手機看新聞

履行環保責任最重要

中國企業在社會責任認識和實踐上取得了明顯進步,但與國外大企業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副會長遲長海認為,還有一部分企業沒有把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和海外文化建設、融入當地社會結合起來。

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別濤認為,企業在海外履行環保責任最重要是“入鄉隨俗”,遵守東道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投資合作項目要依法取得當地政府環保方面的許可,履行環境影響評價、達標排放、環保應急管理等環保法律義務。“不同國家的環保標准有寬和嚴的差別。但越是在要求寬鬆的國家越要重視環境保護,不能有佔便宜的思想。隻有這樣才能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和與東道國的長遠合作。”別濤說。

變軟約束為硬約束

姚堅表示,有關部門正在研究下一步要把環保績效納入企業“走出去”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他認為,企業是履行環保責任的主體,要讓企業認識到,責任競爭力已經成為企業新一輪國際競爭的制高點,進一步提高企業履責的內生動力。

從世界范圍看,資本市場近年來出現了評價企業責任的指標體系,投資者出現了責任投資潮,跨國公司要求商業伙伴或產業鏈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企業履行環保等社會責任的情況甚至成為新的投資和貿易壁壘。越來越多的軟約束正在變成硬約束。提高履行社會責任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培育中國企業在國際經濟貿易中的責任競爭力十分迫切。

(責任編輯:羅知之、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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