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3﹒15”期間,媒體對“蘋果”在售后維修服務中存在問題的報道,工商總局已向全國工商系統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電子產品市場監管,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此外,工商總局市場司在全系統下發了《關於加強對蘋果等電子產品企業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執法監督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蘋果”等電子產品企業的合同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營造規范、和諧的市場消費環境。
根據《合同法》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三定方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2012年年初以來,全國工商系統開展了“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重點對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各級工商機關按照總局的部署,加大工作力度,依法進行了整治,各地共約談企業86686次,採用下達行政建議書、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立案查處等方式,共計處理合同格式條款違法案件131726件,罰沒款逾億元。
在專項整治行動中,江蘇、青島等地工商局就“蘋果”公司《iPhone維修報告》中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的問題,對相關授權服務商進行了行政處罰。
去年下半年,國家工商總局責成上海市工商局約談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對其予以行政指導。經過上海市工商局先后十余次與“蘋果”公司的溝通,督促其對維修合同中存在問題的格式條款進行修改。目前“蘋果”公司已將其最新修改的《蘋果維修條款與條件》公布至其官方網站。
今年2月21日,工商總局召開“全國工商系統開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總結會議”,再次作出對蘋果等電子產品加強合同監管的工作部署。(記者沈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