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精神 進一步做好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從切實承擔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強化市場監管和預期引導、加快推進長效機制建設等七方面提出了十九條具體政策措施。
《通知》明確了2013年本市房價控制目標,即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與2012年相比保持穩定,進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價格,逐步將其納入限價房序列管理。
《通知》要求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繼續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自3月31日起,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未擁有住房的,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嚴格購房資格審核,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對不如實申報、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家庭,不予以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家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且5年內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
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基礎上,根據本市房價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3月31日起,對個人轉讓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信息系統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個人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征﹔不能核實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通知》要求穩定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和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應。2013年本市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為1650公頃。繼續完善土地出讓方式,通過“限房價、競地價”等方式增加自住型、改善型住房的土地供應。落實2013年建設籌集各類保障性住房16萬套,竣工7萬套的任務。
《通知》要求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提高商品房預售許可門檻。加強商品房銷售價格引導,對報價明顯高於項目前期成交價格和周邊在售項目價格且不接受指導的商品房項目,可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証書或暫不辦理現房銷售備案。
《通知》還提出建立完善房地產市場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探索完善符合首都特點的基本住房制度,完善差別化、多層次的住房需求調節機制,建立科學穩定的住房供應體系,逐步實現住房保障對象應保盡保、自住型和改善型需求得到有效滿足,切實解決人民群眾住房問題,促進首都房地產市場保持平穩健康發展。(記者 呂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