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日出台的貫徹國務院房地產市場調控細則稱,為支持和保護自住、改善型需求,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繼續實施免征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官方發布的政策問答說,對3月31日以后完成網上簽約的二手房交易,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信息系統能合適房屋原值的,依法嚴格按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征個人所得稅,以有效抑制投機投資購房。不能核實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與此同時,為支持和保護自住、改善型需求,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繼續實施免征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新舊政策以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准。
(責任編輯:聶叢笑、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