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的倒數第二天,北京落實“國五條”的地方細則終於出台。這個被稱為“國五條”細則升級版的地方新政明確規定,自3月31日起,京籍單身人士限購一套房,出售非唯一住房征收20%個稅。
北京市政府30日發布“落實國務院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進一步做好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該《通知》從承擔穩定房價責任、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增加普通商品房及用地供應、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強化市場監管、推進長效機制等七個方面,提出了19條具體措施。
《通知》明確了今年房價控制目標,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與2012年相比,要總體上保持穩定。在此基礎上,為進一步促進住房回歸居住屬性,《通知》還將短期調控和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明確指出要進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價格,逐步將其納入限價房序列管理。
為解決自住型、改善型的需求,今后北京一方面要增加“限房價、競地價”地塊的供應,另一方面正在開發建設適合自住、改善需求的商品房項目,在政府提供相應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降低房價,提前鎖定商品房上市銷售價格。對於此類住房的上市年限和收益將進行限制。
《通知》要求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自3月31日起,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在北京未擁有住房的,限購一套住房﹔對已經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從3月31日起,對個人轉讓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信息系統,能核實房屋原值的,嚴格按照個人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征﹔不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是1%,按照交易額全額的1%征稅。
為支持和保護自主、改善型需求,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繼續執行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通知》還提出,要嚴格購房資格審核,對不如實申報、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家庭,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家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且5年內不得在本市購房,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房地產市場監管方面,《通知》要求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提高商品房預售許可門檻,對報價明顯高於項目前期成交價格和周邊在售項目價格,且不接受指導的商品房項目,可暫時不核發預售許可証書,或暫不辦理現房銷售備案。
對於開發企業存在閑置土地和炒地、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在土地競買、新項目貸款、上市、再融資或重大資產重組、通過信托計劃融資等方面一律禁止。對違反限購政策,進行騙購的房地產商和中介機構,將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整改,甚至停業整頓,並處罰相關人員。
《通知》還提出,探索完善符合首都特點的基本住房制度,完善差別化、多層次的住房需求調解機制,建立科學穩定的住房供應體系,逐步實現住房保障對象應保盡保,自住型和改善型需求得到有效滿足,促進首都房地產市場保持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