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上海3月30日電 (記者朱競若、王明浩、孫小靜) 北京、上海30日分別發布了貫徹國務院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細則。北京市通知要求,繼續嚴格執行限購措施。3月31日起,北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未擁有住房的,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對不如實申報、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家庭,5年內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
北京市通知提出,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3月31日起,對個人轉讓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信息系統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個人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征﹔不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上海市通知指出,根據市場變化,將適時調整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對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依法嚴格按照轉讓所得的20%計征。
上海市通知還提出,增加商品房用地供應,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量不低於前5年年均實際供應量。對中小套型住房套數達到項目開發建設總套數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銀行在符合信貸條件的前提下,優先支持其開發貸款需求。(相關報道見第四版)
(責任編輯:潘旭海(實習)、崔東)